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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律师”:谁能分一杯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2日10:31 南方日报
“做政府的法律顾问,是对个人的一种认可。”坐在国际文化大厦9层楼的办公室里,广东格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蔡文生这样描述作为政府法律顾问的感受,自2005年以来,他一直担任福田区政府法律顾问,成为“占领”政府律师市场的先行者之一。 “政府法律顾问这块市场,没有人不想去占领。”资深政府法律顾问李声(化名)表示,律师都乐意在市场化运作下,兼顾这块市场。 从免费走向市场 自1996年投身法律界以来,蔡文生一直在福田区从事法律服务,见证了深圳律师从50人左右发展到如今4000人的庞大队伍,也亲自从免费为政府服务走向市场化之路。 在蔡文生从业9年后的2005年,深圳市首个区级法律机构——福田区法律顾问室成立,“由于各方推荐和凭借口碑”,蔡文生和其他4名执业律师被聘请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该部门还有一名上级单位法制办处长以及十几名来自相关职能局的法律助理。 对于担任政府法律顾问,蔡文生谈到一个契机。2005年7月,渔农村进行旧城改造,这是福田区首个整体拆除重建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由于涉及股份公司、村民等各方利益,福田区司法局牵头成立了一个由10名律师组成的“律师团”赴现场办公,提供政策咨询。谁知到了现场后,这个律师政策顾问团被当地的股份公司和村民团团围住,他们争相咨询法律问题,政府的“律师团”担当了沟通的桥梁。 “那真是一个奇怪的团队,律师既为政府出谋划策,又为村民排忧解难。”蔡文生说,或许正是这次大规模的免费服务,让政府意识到律师的作用,才有了后来的“政府法律顾问”。 相比蔡文生而言,曾在政府长期担任法律顾问的李声则从体制的角度分析了这个市场的由来。李声介绍,特区深圳有立法的特殊权力,为了更好地制订法律条例,政府法制部门应运而生。早期的政府法制部门主要是为人大立法承担调研、立项等任务,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逐渐意识到,不仅仅是立法,在政府的决策和具体的行政过程中,也需要法律专业人士参与。 起初的法律专业人士主要有三个来源,一是邀请具有专业背景的高校教授,国务院、省法制部门法律专业人士;其二是从律师事务所聘请执业律师;第三个来源就是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 “对律师而言,生存才是最基本的问题,社会认可远远高于政府认可,况且大多数律师并没有参与政府立法的志向,也对立法并不在行。”李声说,“几相权衡之下,政府部门意识到还是‘自己的人好用’,于是有意识地吸收专业法律人士成为政府工作人员,不仅能解决立法问题,同时还能解决行政问题。” 1998年,深圳市成立了法律顾问工作室,明确提出政府法律顾问这个概念。首届政府法律顾问一共5名,其中两名是香港律师。 “蛋糕”越做越大 “社会化律师、公职律师、企业律师”,一个从业十几年的律师告诉记者,目前还未把政府律师当作一个类别来划分,也无法把它划到其中任何一类。但是,作为律师行业的一个细分市场,政府律师这块“蛋糕”在深圳越做越大,几乎覆盖全市。 2003年深圳市政府出台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及法律助理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政府的法律顾问分为兼职法律顾问和专职法律顾问,两者的职责和待遇都有所差别,专职法律顾问的月薪大概是6000—13000元之间。 据近日深圳市政府法律顾问室贴出的招聘告示,应聘政府专职法律顾问的人士必须具备两年以上的法律工作经历,具有法律学硕士和博士学历的人员将优先考虑。此前,有媒体报道称,专职的法律顾问不少是一些在律师业具有资深经历的律师,还有部分成员拥有海外法学教育背景。 蔡文生和李声均认为,月薪6000—13000元的薪酬,与市场相差太远,根本无法吸引一流律师加盟。“如果我一个月拿5万到10万,政府只给我一两万,我肯定不愿意去。有些律师愿意去,但又达不到政府的要求。”蔡文生律师直接表达了自己的观点,相比薪水少,没有自由度也是对律师的一种折磨。 李声透露,专职法律顾问一般分为两类,一种依靠关系进入这个行当,分食一杯羹;另一种是拥有博士等头衔的高学历人士,这些人在某方面研究很深入,但缺少工作经验,在目前法律市场远未细分的情况下,他们更适合到政府部门过按部就班的生活。 “坐班拿固定工资,不能承接另外的业务。”一个接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人士表示,所谓的专职法律顾问,其实就是政府雇员,过着类似体制内公务员的生活。相对低廉的薪水和有限的自由,这个一流律师不屑一顾的市场,仍有不少人想争夺而不得。 小余毕业于内地一所重点大学的法学系,来深两年,虽然一直在律师事务所上班,但是几乎没有接到案子,处境艰难:“6000块已经不少了,我现在没有案源,穷得都没饭吃了”,但是他很快就黯然:“在学历和关系方面,我一点竞争优势都没有。” 与专职法律顾问相比,政府兼职法律顾问这块蛋糕的香味异常诱人。兼职法律顾问与政府属于契约制,按照合同,兼职法律顾问履行一定的义务,此外并未有太多的限制,他们同时可兼任其他政府部门和很多企业的法律顾问。相对而言,他们的获得也更有弹性。依照合同,他们的薪酬一共分为两部分,其中一部分是固定的法律顾问费,一年从几千至几万元不等;另一部分是弹性收入:给领导提交一个建议或出庭应诉一个案件,都能拿到相应报酬。 一位曾经的政府法律顾问透露,这些兼职的政府法律顾问,不仅仅要求个人能力和从业经验丰富,而且“一般都是曾经在政府部门工作过的人,或者和政府有关部门关系良好的律师”。 “如果政府有一个案子,由法律顾问承接,计算报酬时,参考市场价格给予一定优惠,一般比市场价低20%左右。有些案子的标的比较高,有些领导一算觉得价格太高了,就直接订一个价。这个时候就要想,反正是他给钱买服务,只能考虑到长远关系了。” 李声和蔡文生皆认为,政府法制部门在对兼职法律顾问的考核中,并未有一个硬性的规定。从长远的发展来看,政府在购买法律服务方面,应该走完全的市场化道路。 说“不”还是说“行” 目前,福田区政府的法律顾问已增至9个,而去年12月,宝安区政府聘请了8位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决策保驾护航。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开始重视购买法律服务。 据一位专业人士透露,现在区政府的法律顾问均是兼职法律顾问。蔡文生介绍,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主要的工作职责包括几个方面: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咨询,主要是采取开协调会的形式;为政府签订的合同或者一些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提供法律意见;一些涉及到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具体行政事务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譬如集体股份公司改革等;在维稳政法方面,陪同领导接待信访。 蔡文生说,福田区的法律顾问是各有特色,大多是年纪较大、资历较老、经验丰富的老律师,当然也不乏专业过硬的新律师,年轻的“海归派”律师在运用国际规则和招商引资方面很有经验。 相比政府的专职法律人士来说,蔡文生认为执业律师由于办案经验丰富、不受体制约束,更能从事实本身和法律本身客观地提出建议。“我们法律顾问有一句话,‘敢于说不,善于说行’”,所谓的善于说行,是指找出一条可行的路子。 李声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无论是作为社会化律师,还是作为政府法律顾问,都是有限制的。法律服务的实质就是人家画了一个圈,你来走,而且要兼顾两方面的利益,这要求律师本身有很强的自身素质去把握问题的本质。” 深版“律政司”? 日前,深圳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公开向社会招聘18名专职法律顾问和法律助理,不少媒体称深圳将效仿香港,打造深圳版的“律政司”。听到这个说法时,曾身在其中的一位资深法律顾问不由自主地笑起来:“深圳的法律顾问室和香港律政司完全不是一回事,两者的生存土壤无法相提并论。” 该律师认为,在目前国内的体制下,政府聘请法律顾问,是一种自然发展规律的产物,但更多地处于一种微妙的现状中,相关领导的态度常常决定其是否生存以及生存状态。 事实上,“政府律师”背后的大环境是,目前整个深圳法律服务市场处于断层态势。拥有优势资源、案源非常多的律师不到10%;生存现状好的律师不超过40%;60%的律师生存状况一般,在这其中,又有40%的律师处于非常艰难的境地。 “现在有谁在赚政府的钱,只有我们这些法律顾问。”蔡文生认为,政府聘请法律顾问,让律师开拓了政府法律服务这个市场,不仅提高了律师的政治地位,也直接改善了律师的生存环境。但李声否认这个说法,“政府法律服务和企业法律服务、个人法律服务一样,都是整个法律服务市场的一部分。” 这个市场,如今成了律师们争相想分一杯羹的“香饽饽”。“面对这样的机会,没有一个社会化律师会说‘不’”,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资深律师这样分析,目前的深圳法律服务市场,还远远没有成熟到律师任意选择的程度。对于社会化律师来说,担任政府的法律顾问也就是一份工作,无论做什么业务,面对这样一个市场,律师都会争相去占领。 对于目前政府法律顾问的薪酬和体制不能和香港相提并论,蔡文生表示理解:这是一个慢慢发展的过程。他乐观地感觉到,政府聘请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走市场道路购买法律服务,将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各个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都和注意聆听执业律师的意见,不管其是否最后采纳。”李声认为,这至少表明政府在平衡各类关系中,对法治关系日益重视。 选题策划佘慧萍撰文佘锦 图: 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开始重视购买法律服务。朱丹阳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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