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达:马英九就没有责任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7日09:39 国际在线

  作者:林达

  刚看到龙应台长文《路走得宽阔,人显得从容》,看来马英九特别费问题已经闹得很大。原来胜券在握、一向以廉洁著称的马英九,不仅可能因特别费问题被司法起诉,还出于“道德洁癖”而宣称一旦被起诉就放弃竞选,使得关心台湾前程,以不同程度寄一定希望于马英九的人们十分困扰。

  看上去,马英九的特别费问题可谓千古奇冤。据说历来行政长官薪资过低,特别费一部分历来就被当做薪资补贴。虽没有明文规定,却约定俗成。龙应台也以自己作为台北市文化局长的经历,对特别费这种处理作出解释。其实马英九本人早就有过类似解释,也足以服人,他一开始就强调,如何看待特别费,并非事关台北市和马英九自己,而是事关整个台湾的6500个行政官员。假如因财务制度上的一个含糊之处,就要把这6500人都打成“贪渎”,要去自首,实在是荒唐的事情。

  显然,事情有两种走法。

  一是从常识和事实出发。承认过去台湾各级行政部门的财务制度有缺陷和漏洞,制度本身有含糊不清处理不当之处。特别费犹如行政官员自己掌握的小金库,亦公亦私,这是长期因循的做法。假如今天民众觉得如此处理不妥当,可以立刻着手建立法规亡羊补牢,公归公,私归私,完善财务制度。行政官员薪资过低,宁可明补,从现在开始涨工资。以前的问题则应看做是制度本身的问题,而不追究个人“职责”甚至“法律责任”。

  二是把明显的制度漏洞当做政治斗争武器。特别费是公款,既然没有“明文规定”是薪资补贴,进私人口袋就可以司法追究。“特别费”成为悬在6500名官员头上的一把利剑。不用就悬着,想用了就司法起诉,让你至少手忙脚乱一阵子,吃不了兜着走。

  特别费之类问题,在政治制度转换时候特别容易发生。今日行政机构,是一个庞大复杂机器,政治制度转换,许多制度细节不可能一日之间换过来。长官手里的钱是最明显的一个。从没有听说蒋介石的钱有人查有人告,大家知道国库党产家产被混为一谈,也多年视而不见,因为在威权体制下,行政权力甚至行政长官的个人权力几乎是无限的。制度转换过程,就是司法独立、限制权力的过程。可是,既然是过程,应该有一个宽容度,不能一个急转弯就把所有旧体制下的官员全部甩下车去,划为罪犯。这不是改革的方式,而是革命的方式。对旧制度下的官员显然并不公平。这大概是龙应台提倡的“宽阔、从容”。也就是说,要超越政治恶斗的模式,不把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都转为政治谋略的工具。利害要紧的党派争斗之上,还有一个更要紧的核心价值在。

  可是,今天的局面,难道马英九和同情支持马英九的知识精英们,就没有责任吗?我想不是的。

  在马英九的特别费问题出来之后,挺马者强调:在倒扁风潮中提出的陈水扁“国务机要费”问题,和马英九的特别费问题不可同日而语。但是,大多回避一点,就是两个案子都有类似的、属于制度规定不清的性质。陈水扁夫人四处收集发票、包括日用品发票填报“国务机要费”,成为民众痛恨的丑闻,最初看到这样的消息,甚至有可笑的感觉,就是贪渎也贪得很“小儿科”。可是事情底细到底是什么,最初陈水扁夫妇还未能充分解释和辩护。可是许多人急于定论,没有着眼于制度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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