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谈“反分裂法”立法:表决时心在打鼓(3)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2日09:49 中国新闻网

  

人大代表谈“反分裂法”立法:表决时心在打鼓(3)

  资料图片:全国人大代表周宏宇。中新社发 毛建军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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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3年,已届花甲之年的他回到祖籍地福建漳浦创办了天福集团。到2005年,该集团已拥有10家公司、8家茶叶产品加工厂、400多家茶叶连锁店。

  ★花絮

  英文译名曾有争议

  《反分裂国家法》在出台后,官方的英文译文是Anti-Secession(脱离)Law,西方英文媒体也基本采用了这个译文,而台湾方面坚持认为,对应中文含义,应译成Anti- Separation(分离)Law.

  “这是因为对应着美国的《反脱离联邦法》是Anti-SecessionAct,所以我们也用Secession,表示脱离。”最早提出相关立法建议的人大代表周洪宇认为,这样的译法让美国无话可说,同时台湾的反应也说明了这一点。

  在1861年美国南北战争爆发以前,针对南方奴隶主占主体的11个州,谋求从美利坚联邦独立出去的活动,美国制定了《反脱离联邦法》(“Anti- SecessionAct”),脱离用的词是“Secession”,有“反对叛离”的意思。这部法是以联邦法律形式出现的,对于联邦境内都具有效力,针对南方11个州的脱离联邦的分离活动制定的,也是后来爆发南北战争、用武力来征服分裂者的法律根据。

  “我们注意到这种情况。我们在反分裂法的英文名称上,用的词也是“Anti-Secession”。我想这个可以作为一个旁证,证明我们是在借鉴参考其他国家的相关法律。”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饶戈平说。(记者 徐春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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