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部门损害一个行业——郑筱萸如何东窗事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16:28 中国新闻网

  (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药监部门的连串案件,不仅威胁到它所服务的人民的健康,也给它监管的行业带来灾难

  ★ 本刊记者/何忠洲 蒋明倬

  2007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将以郑筱萸为代表的国家药监局案,称为“商业贿赂第一案”,“把药品市场搞得混乱,很多人员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

  在郑落马之后,这个部门与其监管的行业都面临着一场整肃。国家药监局用了一个月时间进行全系统的整改,包括退休官员都被要求在一定时间内交待问题。据了解,原定的最后截止日期是1月29日,后来又延长到2月2日下午4时。该局一位退休不久的司局级官员说,按照要求,“在这之前坦白的人,即便涉案金额在二三十万元,都可以从宽从轻处理。拒不交待的,涉案一万元也要严格惩处。”

  退休局长案发

  2006年12月25日下午,中纪委在国家药监局的一次局长级会议上宣布了对已退休的局长郑筱萸的立案审查。而案发前后,郑的妻子刘耐雪、儿子郑海榕,以及儿媳都被证实已由有关方面带走。

  国家药监局的一位退休官员告诉本刊记者,郑筱萸案发只是迟早的事。

  他说,早在2000年浙江省药监局原局长周航落马时,就已经供出了郑。郑在1994年调到国家医药局之前,在浙江长期任职。“那时浙江各企业到国家药监局来向郑筱萸行贿,都是周带队。”在国家药监局成立的第一年内,“审批通过的新药,浙江的药厂占了全国的五分之一。”

  按照法院的认定,周在13年中,共受贿188次,计人民币266.63万元、美金17.07万元。办案人员发现,浙江省有1/6通过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向其行过贿。

  据那位药监局退休官员称,周航落马后,有关部门为此也曾专门约谈郑筱萸,郑否认涉案,但他由此进入有关方面的视线。

  作为此事的一个佐证,是2001年的春节期间,郑筱萸在药监局内发动了他任期内惟一的一次“反腐”举动,要求局内各级领导主动退出收受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合理收入,几位司领导上缴退回了7.5万余元。

  而此次被“双规”的直接原因,那位退休官员说,是在国家药监局注册司司长曹文庄被抓后一周左右,另一位和郑筱萸关系密切的人物被有关部门控制,他提供了对郑筱萸不利的大量证词,于是郑“很快就招供了”。

  腐败平台

  在1998年国家药监局正式组建,郑出任第一任局长之后,着力推动了两件事:地方标准升为国家标准,保健品升为准字号药;以GMP为代表的一系列涉药认证。

  “这两件事本身方向都是对的,但是在操作过程中,郑筱萸将其变成了为己谋利的方式。”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一位负责人对本刊记者表示。这位人士曾在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医药管理局等部门任职。

  “地标”升“国标”,原本是为了统一药品标准,强化药品安全。但是,国家药监局一位副司局级巡视员告诉本刊记者,在“地标”升“国标”的整顿中,完全就是郑筱萸、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药品注册司化学药品处原处长卢爱英、国家药典委员会原常务副秘书长王国荣等几个人在把持。在此次事件中,他们全部被立案审查。于是,这些“新政”,既成为郑筱萸的政绩,也成了药监腐败的平台。

  郑筱萸使用了“铁腕政策”来推动这一系列认证制度的执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获得认证的企业不能销售药品,而没有获得GMP认证的企业也将被停产,以此淘汰一批生产研发能力低下的企业。

  [1]

 [1] [2] [3] [下一页]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