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汝极代表:不能让法律援助难以为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5日08:10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3月14日讯 记者李光明 “不少法律援助服务人员拿不到办案补贴,甚至有时会倒贴钱办案,这对于调动法律援助服务人员办案积极性,保证案件质量非常不利。”新疆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主任牛汝极代表领衔提出一份议案,要求尽快制定法律援助法,改变基层法律援助机构经费短缺、法律援助队伍不稳定的问题。

  牛汝极说,法律援助虽已明确为政府责任,但缺少配套的法律制度支撑,缺少在政府不作为时的法律制约机制。法律援助经费投入不平衡和基层法律援助机构经费短缺是影响法律援助工作协调发展的重要因素。由于经费短缺,法律援助服务人员在有的地方没有任何办案补贴,一些地方甚至要求法律援助服务人员倒贴钱办理案件,这影响了法律援助服务人员办案积极性和办案质量。

  牛汝极说,《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以来,暴露出过于原则、难以操作的缺点。全国法律援助组织机构性质各异,有行政编制、事业编制以及其他形式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从事同样工作,但待遇不同,造成队伍不稳定,加上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不能适应目前法律援助发展的需要。只有加快立法步伐,制定法律援助法,才能有效解决上述问题,从而真正使法律服务走近急需援助的困难群众。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