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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共建共享”讲话精神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02:50 舜网-济南日报
王克群 3月7日,胡锦涛同志看望了出席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的工会、共青团、青联、妇联的政协委员并参加联组讨论。他指出:“一定要在党的领导下,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贯穿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真正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胡锦涛同志的这一重要讲话,深刻地体现了我们党的宗旨、我们党的历史观和群众观,更加明确了我们为谁建设、靠谁建设和谐社会,以及如何建设和谐社会的问题。 共建共享是党的历史观和 群众观的创新性运用 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真正主人,这是唯物史观的一个根本观点。胡锦涛同志“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的讲话,不仅突出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也反映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事业,人民群众是建设者和享有者的统一。共同建设和共同享有,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共同建设是共同享有的前提和基础,共同享有是共同建设的结果和归宿。共同建设的水平不断提高,共同享有的条件就越充分,共同享有的程度也会不断提高;共同享有的程度越提高,共同建设的合力就越强大。共同建设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共同享有的过程,两者不能绝然分开。共同建设体现在全民的参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不同阶层、不同行业、不同群体之间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和不公平现象。显然,只有通过全面的共同参与,群策群力,才能凝聚人心,化解矛盾,真正做到“因共建而共享”。人民群众是和谐社会的建设者,也是和谐社会的享有者。没有共同建设,就不会有社会持久的繁荣;离开了共同享有,就不能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和谐社会建设就会失去动力。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人民群众始终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主体。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包括尊重人民群众在历史活动中所表达的意愿、所显示的智慧、所进行的创造、所发挥的作用等等,既内在地包含着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也内在地包含着尊重人民利益需求。人民群众作为历史主体,不仅通过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从最终意义上影响和决定着社会基本矛盾的走势,而且还以主力军的角色直接参与推动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变革,参与推动社会形态的演进。人民进行历史创造活动的过程,始终是他们为争取自身利益而不懈奋斗的过程,是他们为实现和发展自身利益而不断进行新的探索和新的选择的过程。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就必然要按照人民的意愿并依靠人民的力量,坚持不懈地把人民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实际上就把尊重社会发展规律的马克思主义真理观与着眼于实现人民利益的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完全贯通起来。正因为这样,坚持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最为本质的先进性要求。共建共享思想,从理论上讲,是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原理在社会主义新的实践中的发展和运用。从实践上讲,共同建设,共同享有,人人参与,人人受益,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合力同心构建美好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充分反映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 共建共享是 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 首先,共建共享是党的宗旨的集中体现。以人为本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在执政理念和发展理念上的集中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科学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坚持共建共享,体现了我们党实现奋斗目标与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 其次,共建共享是实现人民幸福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我们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建共享的和谐社会。人民群众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主要实践者,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最大受益者。现在,人民在物质生活日渐宽裕的同时,更加需要良好的公共服务,更加向往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期盼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我们必须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快实现发展指标由单一性向全面性的转变,使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的过程成为人民生活持续改善、幸福指数不断提高的过程。 第三,共建共享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要求。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之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以人为本的最终目标。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第一次向全世界宣告了共产主义的伟大理想:“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里所说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主要是指人的各种能力和潜能充分发挥,人的多样性需求不断得到满足,人的社会关系日益丰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的自由个性充分发展。未来和谐社会的核心就是在自由人的联合体中实现人的全面和自由发展。这里的“人”既是指社会中的每个人,也是指社会全体成员。 自由绝不是资产阶级的专利,而是人民大众的共同追求。“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无数革命先烈为人民的自由解放贡献了自己的鲜血和生命。我国在建设和谐社会的新的历史发展阶段,追求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主要应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更好地发挥人民群众在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中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和综合国力。 共建共享要坚持的原则 首先,必须激发共建共享的活力。胡锦涛同志曾强调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充满活力的社会。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必然是各种利益关系不断协调、各种矛盾不断得到妥善处理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是一个各方面利益关系均衡发展和协调相处的社会,这是保证社会活力永不衰竭的前提,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创造力持久发挥的必要条件。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利益主体的多元性和差异性,在新形势下的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各种各样的矛盾和利益冲突,出现一些磨擦和不和谐因素,是很正常的,也是必然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要从根本上消灭矛盾,不允许各种矛盾存在,而是要正视矛盾,善于协调和正确处理各种矛盾,在追求和谐中分析矛盾、处理矛盾,在协调多方利益、平衡各种利益关系中不断求得新的和谐,从而激发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说到底,构建充满活力的和谐社会,就是要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让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使各种积极因素得到充分调动;就是要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确保社会的稳定团结;就是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就是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利益,让人民群众真正从心里感受到生活在这个社会里是幸福的,从而萌发更多的创造愿望,迸发出更大的创造活力。 激发社会活力是党的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愿望和创造实践,自觉地从人民群众的创造实践中获取智慧和力量,是我们党增强创造力的深厚源泉。从党的历史看,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最大多数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是我们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成功之道,是战胜困难,夺取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保证。我们党提出的各项重大任务,没有一项不是依靠广大人民的艰苦努力、依靠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来完成的。没有人民群众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党的一切事业无从谈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就无从谈起。十三亿中国人民中蕴藏着无限的创造活力,他们能够在党的领导下,靠自己的劳动和创造取得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成就。现在拥有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种有利条件,也一定能够在党的领导下,靠自己的劳动和创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其次,必须强化共建共享的导向功能。人民群众最有力量,人民群众最讲实际。执政党必须充分发挥共建共享的导向功能,使人民群众明确构建和谐社会的方向,增强构建和谐社会的信心。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在利益主体多元化条件下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的条件下,不同社会群体和个人的利益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差异和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不断协调利益关系、化解利益矛盾。目前,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医疗卫生、教育、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就会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影响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安定团结,最终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这就决定了必须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切入点。 第三,必须强化共建共享的凝聚功能。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凝聚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人们的一切奋斗都与他们的利益有关。群众利益是具体的,人们只有首先解决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问题,才谈得上从事其他实践活动。这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重要观点。毛泽东同志说过,解决群众的柴米油盐等问题,满足了群众的需要,群众就会真正围绕在我们的周围。我们党在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历来十分注重把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相结合,既注重教育人民群众明确根本利益、长远利益之所在,又注重不断解决各个阶段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而把广大人民群众凝聚在一起,为实现共同理想而奋斗。在现阶段,能否满足群众的具体利益要求,仍然是我们党能否凝聚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而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正是满足群众具体利益要求的有效途径。 “民惟邦本”,民生问题关系到民心向背,关系到立国之本、执政之基。和谐社会是一个更加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社会。老百姓生活中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安居乐业等切身利益问题,看起来都很小、很平常,但这些“小问题”也是最重大的社会问题。只有把这些“小问题”解决好了,把老百姓切身利益解决好了,社会才能和谐。所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也是各级政府改善民生的根本任务。2007年,我们期待各级政府拿出更多精力、更多“真金白银”真心实意为各种民生难题求解,让老百姓生活切实得到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