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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是否包括小摊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4日06:30 大洋网-广州日报
邬凤英 上海将在城管执法系统开展综合考评工作,考评对象为各区县城管执法局(大队)。其中50%的社会测评分值将委托专业调查机构组织调查统计。(6月3日《东方早报》) 毋庸置疑,上海市城管执法局把一部分评价权交给群众的做法值得肯定,是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题中应有之义。服务好坏,被服务者的感受最重要。但同时,我们有理由期待上海市城管执法局的考评工作尽可能更完美些—— 比如,作为一个天天与小商小贩打交道的部门,谁对他们的工作态度最清楚,最有发言权,最有评价权?当然是他们的行政相对人,也就是被执法的小商小贩。所以,这个考评应该有这些小商小贩的参与。可是,我们谁都知道,如今,在很多城市,小商小贩并不在“市民”之列。如果50%的分值里面,没有小商小贩的声音,注定是不完美的,难以起到实效。 比如,倾听“市民”的意见,这里不排除有“城管”的铁杆支持者,因为他们的生活经历,决定了他们体会不到谋生的艰辛,体会不到“非法三轮车”是一个家庭的唯一生活来源。从而,当城市的交通秩序、基本美观与部分人的生存权有冲突时,他们会选择前者,而排斥小商小贩。面对这部分铁杆支持者给出的分数,上海市城管执法局该如何取舍? 更何况,考评千好万好,但毕竟是一种事后监督,只有大力提高城管人员的素质,使城管队伍能够真正成为文明之师、仁义之师,才是消除城管和执法对象紧张关系的有效预防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