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争气不争气去贩毒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4日08:10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史万森近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土左旗国土资源局原党总支书记、副局长云争气因贩卖毒品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同案犯杜新亮也被一审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处罚金五万元。

  现年54岁的云争气,27岁即担任毕克齐镇派出所所长,此后还担任过毕克齐镇副镇长、铁帽乡乡长、土左旗城建局副局长、国土资源局党总支书记兼副局长。2001年,云争气开始吸毒并且成瘾,经济上入不敷出,他走上了以贩养吸之路。

  2006年2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总队根据群众举报,将云争气以及为云供货的“上线”、毒贩杜新亮擒获。

  杜新亮是内蒙古托克托县水利局病退职工,他从2001年开始吸毒,并以贩养吸。他除了向云争气供货外,还向其他吸毒人员贩卖毒品。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云争气在2003年至2006年2月间,先后向22名吸毒人员贩卖了250.968克土制海洛因;杜新亮在2006年1至2月间,向三名吸毒人员贩卖了27克土制海洛因。案发时,民警分别在云争气和杜新亮的住所查获土制海洛因1.326克和23.965克。2006年11月9日,二人被呼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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