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为何频打“纪委干部”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6日00:05 红网

  四川省达州市人吴松(化名)为给即将大学毕业的女儿找个好工作,竟然冒充省纪委干部,向广安某单位打招呼、施压。日前,广安市广安区法院以吴松犯招摇撞骗罪,判处其拘役3个月(据6月5日《华西都市报》)。

  近年来,媒体上时有诈骗分子冒充纪委干部行骗案件的报道:罪犯陈某、龙某假冒中纪委干部,单独约会新疆麦盖提县委书记高建军,要求为该县刑满释放人员那尤甫•阿尤甫安排工作;辽宁省辽中县无业人员李某冒充中纪委二处的办案人员,以找葫芦岛市某局局长到沈阳谈话的名义企图对其进行敲诈;广东省陆丰县人陈梓冰,冒充中央纪委人员以核实群众举报某公司董事长有严重贪污受贿问题为名对其进行诈骗勒索;犯罪嫌疑人李某冒充中纪委驻上海工作组的同志,以涉及陈良宇案的名义,邮寄100多封恐吓信,对上海市各党政机关负责同志进行敲诈勒索……骗子以纪委干部的名义进行敲诈勒索犯罪活动,固然与一些领导干部自身不洁,招来了“苍蝇”有关。但任何问题产生的原因都是多方面的,对行骗事件的认识仅仅停留在坏“鸡蛋”的层面上,并无益于事件的最终有效防范的。

  其实,骗子冒充纪委干部行骗,客观上也暴露了纪检干部综合素质不高的问题。在人们眼里,纪检监察部门通常是接受有关党政机关和干部违纪违法投诉、整治贪官污吏、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纪检干部由此就有了“啄木鸟”、“铁包公”等美誉,令腐败分子闻风丧胆,见之色变,这也是权力使然。应当肯定,纪检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是好的。但存在的个别问题也是令人触目惊心:湖南常德市原纪委书记彭晋镛,在担任常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期间,受贿42.07万元,侵吞公款6.56万元,折合110.2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湖南娄底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罗子光因受贿31.2万元,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安徽肥东县县委副书记姜振华,则是在担任肥东县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及分管工业经济、工业园区和招商引资的职务上涉嫌受贿犯罪被逮捕的。

  显然,在纪检队伍的害群之马里“头马”增多。纪委书记跌入腐败“重灾区”,反贪、反腐的带头人带头成为腐败分子,恐怕决不仅仅是监督不力所能解释清楚的,其中的教训沉痛而又深刻。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纪检监察机关准入制不严,门槛不高,一些单位年纪大而能力不强的同志常因照顾关系安排进入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同时,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纪检监察干部对外交流的机会少。这种“进口大出口小”现象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普遍存在的问题,直接影响着纪检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再加上缺少有效的学习培训机制,干部所掌握的知识难免单一陈旧,跟不上形势,综合素质不高。同时,纪检监察机关是专司党内监督的部门,性质属执法执纪机关,一些纪检工作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和人们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畏惧感,动辄以违纪调查等形式威逼利用吓虎人,行滥用职权之为,进行吃拿卡要,以谋求个人私利,在人民群众当中影响很坏。

  问题就在于,发生在纪检干部队伍中的失职渎职和违法犯罪问题,对骗子产生了极大的辐射和示范作用。事实上,许多犯罪嫌疑人正是利用人们对纪检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不高的认同感,大肆进行敲诈勒索犯罪的。所以说,骗子颇繁冒充纪委干部进行犯罪活动,往往是钻了纪检干部队伍素质不高的空子,与纪检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不高紧密相关。

  因此说,防范骗子冒充纪委干部行骗事件,建立健全纪检干部选拔任用、任职交流、学习培训和管理制度,提升纪检干部的综合素质刻不容缓。

稿源:红网 作者:徐云鹏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