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工程”最终该由谁来评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6日00:05 红网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组织建设的节水工程是一个造福子孙的好工程,为当地人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但因建在地下,看不见,未得到上级领导认可,甚至还挨了批评。在各地建设新农村过程中,有些领导就喜欢那些看得见的工程,尽管有些这类工程不管用。(6月4日《中国经济周刊》)

  不难设想的是,假如内蒙古乌拉特前旗这次搞的不是“地下节水工程”,而是把惠民工程的钱用来建设风光气派的市民广场,并在广场上栽上一批南方才能见到的奇花异草的话,这样的“惠民工程”必定不会遭遇领导的批评,没准还会受到领导的赞许和嘉奖。因为按照领导的逻辑,“地下节水工程”之所以要挨批,是因为这个工程是个“地下”工程,即便老百姓确实从中得到了实惠,但是只要领导看不见,无论这工程的实际效果是多么的“惠民”,都要被一票否决、一笔勾销,至于“地下”惠民工程挨批,当然是在所难免的事情。

  于是乎,悖论就此呈现,一边是真正意义上“惠民”的工程难获好评,甚至反而挨批;另一方面,能够得到赞许与认同的“工程”,其实际效果却未必能够“惠民”。就上述例子而言,假如“地下节水工程”摇身而成“广场项目”,或许领导们见到将是喜笑颜开,但这种华而不实的广场、难以成活的奇花异草,恐怕根本就不是老百姓所需要的东西。而“惠民工程”供需双方的这种错位,其后果也不难预计,既然惠民工程无论规划还是拨款都来自上级,也即要经过领导的审批,那么诸如“地下节水”这类“惠民”却不被领导认同的工程当然难以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可以想见的是,假如领导们在工程进展前便注意到并表示出不满的话,“地下节水工程”必定是早已胎死腹中,变身为某个领导满意的“地上”工程了吧,至于这“地上工程”是否经济科学,又是否贴合“惠民”的本意,或许早已不在考量范围之列了。

  事实上,包括“惠民工程”在内的一切公共层面上的大小工程,其公共属性早已决定了这些工程必须以公共利益为首要的出发点,而公共利益的定义显然不是个别领导的好恶,而是基层民众的需求。即便从出资人具有发言权和决定权这一经济原则出发,公共工程的资金来源是公共财政,而民众才是公共财政的贡献者,因此公众才天生拥有对于公共工程指手画脚直至最后的决定权和评价权,至于领导,在这一过程中的恰当角色应当也只应当是一个高效的执行者。

  明确了这一观点,再反过来看乌拉特前旗“惠民工程”所遭遇的悖论,难题或许可以迎刃而解了。既然是“惠民工程”,民意的指向才是工程规划的第一出发点;而民意的反馈也才是工程绩效究竟如何的答案所在,某种程度上,唯有老百姓才有对于“惠民工程”的好坏作评价的资格,而“老百姓满意”就是对“惠民工程”的最高评价。如此看来,为当地百姓带来好处的乌拉特前旗“惠民工程”,倒是大可不必为某个“领导”的批评而委屈并缩手缩脚,至于那些把“惠民工程”做成“唯领导意图是举”、“唯领导满意是瞻”的“惠官工程”的地方,倒是有及时反省的必要。唯有收敛好高高在上的“长官意志”,并把“惠民工程”的最终评价权还给公众和百姓,“惠官工程”才有望向“惠民工程”回归。

稿源:红网 作者:武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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