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想到“离婚”的政策不是好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6日00:05 红网

  最近3个月来,四川省宜宾县革坪村86对夫妻办理了离婚手续,包括上至五六十岁的老夫老妻,下至20岁出头的年轻夫妇,这对于规模不大的革坪村来说,已经称得上“大事件”了。(6月5日中国经济网)

  一个村子能有这么多人在短时间内群体“离婚”,这的确称得上是罕见的“大事件”,而在这起“大事件”的背后我们不难发现,是宜宾县国土局出台的一个征地拆迁补偿方案在扮演着“导火线”的角色。按照国土局的这个方案,革坪村征地拆迁后的补偿安置以“户”为单位,在享受按人补偿的基础上,符合分户条件的每户将增加若干补偿面积。有了这样一个唯“户”是举的补偿政策,在权衡利弊后村民们会做出怎样的选择,也就可想而知了。

  这起群体“离婚”事件发生后,少不了会有人要站在道德伦理和社会学的角度上,对村民们的“离婚”行为进行道德批评,谴责他们败坏了社会风气,给他们扣上“不诚信”的大帽子。但我们也不妨设身处地地想一想,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具有极大诱惑力的政策就摆在面前,村民何去何从?“坐怀不乱”固然值得赞许,“心猿意马”却能从中得到巨大好处,这种情况下,谁又能真正做到心如止水?何况,“离婚”的村民何许有几分“狡黠”,也有一点不太厚道,但他们的行为并没有触犯法律,没有超越政策界限,完全是在游戏规则允许的条件下“合法”地钻政策的漏洞,这本身也无可厚非。

  更应该看到,如此群体“离婚”早已不是什么个案特例,也不是革坪村民的首创专利。2005年5月,在重庆市人和这个两万人小镇,就有1000多对夫妻为了多分到一间房子,上演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假离婚真复婚的闹剧;同年,华北油田出台一项促进下岗工人再就业政策,规定离婚后的下岗职工可视为单身予以优先照顾,结果直接引发了油田的“离婚潮”。而在我们的身边,为了能吃上低保、得到救助,或在各种政策性补偿中获取实惠,很多人想方设法以假离婚去迎合政策要求的事例也是比比皆是。

  一般来说,离婚即意味着一个家庭的破灭,然这种以利益诉求为目的的假离婚,当事双方则是被紧紧捆绑在一起的“利益共同体”,他们得到的是额外补偿,并不会失去什么,真正受到影响的,是政府部门的权威性及公信力。毋容置疑,政府部门在涉及到社会保障、公共救助等民生问题上,每出台一项公共政策,其出发点无疑是好的,但由于一些决策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往往重整体而轻局部,重宏观而轻微观,在政策的各个环节、细节上缺乏缜密的科学论证,致使一些政策先天不足,执行起来存在这样那样的漏洞,让人有可乘之机。这一点,已经为屡屡发生的群体“离婚”这一反常社会现象所反复证明。

  具体而言,我们不妨设想,假如起初宜宾县国土局在制定补偿政策时,不是偏重或强调以“户”为单位,而是依据被拆迁户的家庭实际人口等具体情况予以补偿,村民们何至于会想到要夫妻分道扬镳、独立门户?同样,假如宜宾县的相关职能部门在工作上相互沟通协调,严格履行职责,对无正当、合法离婚理由、带有明显其他意图的离婚申请人依法把关,而不是来者不拒,一律绿灯放行,这起群体式突击离婚事件也就不可能发生了。

  宜宾县革坪村的群体“离婚”事件再一次警醒我们,政府部门制定政策一定要经过深思熟虑,要能预见的到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阻力,可能引发的矛盾,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如果一项政策在出台伊始就漏洞百出,甚至在客观上对社会上的某些不当行为起到了“奖赏”或“鼓励”的作用,这个政策就注定了不是一个好的政策。

稿源:红网 作者:梅广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