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是否要筑墙来防外地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6日03:04 现代快报

  ■今日视点

  81万生活在温州的外来人口,无形中被人为分在了两个世界。这里没有地域、口音或身份的歧视与差别,被区别对待的理由只有一个:是否有前科。有前科的人,被记录在当地公安系统的“高危人员”名单中,同样,在这里不会有人去讨论某人犯罪的原因或背景,也不管他们是否已经改过自新。今年4月份起,名单上的人,或被劝离、或被驱赶出了温州。

  (6月5日《南都周刊》)

  两年前,深圳某派出所挂出一条“坚决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犯罪集团”的横幅,其内涵的歧视色彩引起全国人民的愤慨,温州鹿城在这条路上走得更远,真个“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不知道“两查一管”是何物,可以被当地公安局当作驱赶百姓的“圣旨”,但毫无疑问这又是一种效率至上和懒政的城市管理思维———把所有“有犯罪前科的暂住者”驱赶出境,可以降低当地的犯罪率。按照这种管理思路,下一步温州是不是要筑一道围墙,围个严实,以防进犯?

  暂住人口比常住人口更有犯罪动机,有前科的人还有罪恶余孽,这便是典型的“有罪推定”。在这种“有罪推定”下的效率至上更侵害了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共和国公民具有人身自由,其中,“居住自由”便是其衍生的权利。除了被判定有罪必须进行拘禁或限制居住自由之外,任何人和行政机关都不能剥夺公民这种权利。

  效率至上,牺牲公平,甚至是侵害公民权利,是公权肆意妄为的表现。执法机关不遵守法律,即使带来一定的效率,也难以弥补知法犯法、执法犯法所导致的社会公平、法治秩序、社会和谐的损失。(练洪洋)

  ■视点延伸

  在我的印象中,温州商人的名声曾经并不好;曾经的温州商品,则是假冒伪劣商品的代名词。也就是说,如果我们从更广泛的意义上去看“前科”这个概念,那么,温州商人、温州商品、乃至温州这个地方,在国内甚至国际消费者心目中都曾经留下很深的“犯罪烙印”。但是,面对温州商人、温州商品乃至温州这个地方的“前科”,消费者却是宽容的———当后来温州商人锐意转变,当温州商品也因此转变成为有相当竞争力的优质产品,消费者便毫不犹豫地重新让温州商品、也让温州走入自己的生活。几年前中央电视台曾经做过一个节目,就是讲的这件事。记得在那个节目中,到场的温州官员和商人向消费者鞠躬致谢。但没想到的是,几年过去后,温州便似乎忘记了那一切。忘记了全国甚至全世界各地消费者的宽容,忘记了自己也应该有同样的宽容!

  不过即便如此,我对于质疑“温州怎么变得如此狭隘”也还是有些惴惴的。因为报道只告诉我们,当地警方在这样做,至于这样做有没有获得当地民众的授权,或者说,有没有获得当地人大的授权,报道并没有说清楚。而我根据经验大致也可以推测得到,温州警方的做法很可能是他们为找寻治安捷径而擅自采取的一种行为。但西谚称,有什么样的政府,就有什么样的人民。所以我又觉得,说“温州怎么变得如此狭隘”,某种意义上当然也是可以的。如果温州人感觉不舒服,那么就请他们先制止警方的不理性行为吧! (郭庆海)

  城市怎能变得如此狭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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