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三不项目”一律不予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7日07:50 法制日报

  本报西宁6月6日电 记者韩萍青海省海东地区采取多项措施整治工业污染问题,环保部门严格把关,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新上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

  由于历史原因,青海省海东地区水泥、硅铁、石灰、石膏、电石等行业在重点区域内的污染问题十分突出,严重影响了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为此海东地区党委、政府专门进行研究部署,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治。

  按照地区党委、政府的要求,地区各级政府将切实增强环保意识,充分开发荒山、荒滩,避免水、电、路、地的浪费,对区域性污染严重的地区严格控制重污染项目,各县县城、河湟谷地、交通沿线不予审批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新建、新扩、改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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