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开查处32家排污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7日07:50 法制日报

  本报沈阳6月6日电 记者张国强“对逾期不治污、达标排放的企业,环保机关将对其实施项目限批,并将违法事实录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这是记者从昨天辽宁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辽宁省环保局副局长朱京海说:“针对32家国控重点污染源连续三个季度超标排放问题,省环保局开展了部分国控重点污染源超标排污专项整治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当地政府对3家企业予以关停,责令5家企业停产治理,责令21家企业限期治理,对治理成效显著、已实现达标排放的3家企业免予行政处罚。总计处罚告知额346万元,核定排污费追缴额363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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