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六里屯垃圾发电项目应缓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8日08:20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6月7日讯 记者郄建荣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今日就北京市海淀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厦门海沧PX项目公开表态。他说,国家环保总局建议北京市海淀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进一步论证前应予缓建;同时环保总局将对厦门市全区域进行规划环评。

  据潘岳介绍,北京市海淀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5年11月经北京市环保局批复。按照同级审批的原则,北京市环保局具有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权。该项目所依托的主要是六里屯垃圾填埋场。北京市环保局在1995年对垃圾填埋场进行环评审批时就明确指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在此地建设垃圾填埋场是不适宜的,不采取妥善防治污染措施直接填埋垃圾更是绝对不能允许的”,“填埋场界外500米之内不宜兴建永久居住设施、现有设施应予搬迁”。然而十年来,当地政府并未认真落实上述要求,反而在附近接连新建了中海枫莲山庄、秋露园、百旺茉莉园等小区,使厂址周围的环境功能发生了较大变化。

  潘岳表示,根据我国《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生活垃圾填埋场不得建在居民密集居住区、地下水补给区、洪泛区、淤泥区。另据2006年6月1日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在大中城市建成区和城市规划区以及城镇或大的集中居民区主导风向的上风向不得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他说,鉴于六里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地处环境敏感区,在卫生防护距离是否准确、周边环境容量是否能满足需求、工程地质是否符合条件等关键问题上,还需北京市环保局更大范围地组织专家进一步论证,尤其要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为了能更好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环保总局建议北京市在论证结果出台之前应缓建该项目。国家环保总局的行政复议决定也将于近日公布。

  对厦门海沧PX项目,潘岳说,该项目所在的海沧至嵩屿地区已形成化工石化工业项目集中的大型工业区,但该区域还在规划建设以居住为主要功能的海沧新城,使得单个看符合环保先进标准的项目又变成了高风险项目。

  潘岳透露,根据日前厦门市政府的要求,国家环保总局将组织有关专家推动厦门市全区域的规划环评,如不符合规划环评要求,包括PX项目在内的重化工项目都将予以重新考虑。

  据记者了解,上述两个项目都曾引起群众集体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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