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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无路权车重点整治“有权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8日08:20 法制日报
本报哈尔滨6月7日电 记者郭毅记者昨天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有关部门获悉,截至目前,哈尔滨市共清理出无路权机动车973辆,查出2004年以来全市有16807辆车应强制报废处理而至今未作报废处置,现正在对这些车辆背后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调查。 自今年3月起,哈尔滨市开展了清查整治无路权机动车辆和道路交通执法环境专项执法大检查。哈尔滨市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重点调查有关党员、国家公务员,尤其是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和纠正道路交通管理混乱背后的以权谋私、执法不严、有法不依等问题。 据了解,目前,有关部门已对数十起涉及驾驶无路权车辆的公安、司法、党政机关干部,以及道路交通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不严格执法的问题展开调查。在查扣的无路权机动车辆中,已查明有12名使用者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哈尔滨市某法院干部侯某无证驾驶、挪用车辆牌照,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哈尔滨此次专项大检查,明确指向“有权人”和“特权车”。哈尔滨市清查整治无路权机动车辆自查阶段,权力机关自查成效显著: 哈尔滨市公安部门首先对内部公务使用无路权车辆进行了自查,查明用于公务使用的无路权机动车798台,其中属于上级配发后没有落牌照或者落牌照没有按期检车的477台,单位通过各种渠道自购后没有落牌照或者落牌照没有按期检车的214台,使用查扣车辆53台、报废车辆12台、走私车辆2台,其他类型无路权车辆40台。而民警上报自用的无路权机动车辆为119台,其中无手续或手续不全85台,拼装、报废车5台,使用扣押车4台,其他类型25台。目前,这些无路权机动车辆已经封存,等候处理。对民警自查中如有上报不实或上报后仍然上路行驶的无路权机动车辆,一经发现,将追究其法律和纪律责任,构成严重违法违纪的,除给予行政处分外,还要依法追究其直接领导的责任。 哈尔滨市交通局直属行政综合执法支队从自查自纠入手,通过中层以上干部在自查基础上向组织签订责任状,继而对全体职工公用、自用车辆进行排查登记,封存了无路权机动车辆11台。 据介绍,下一步有关部门还将采取措施,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道路交通管理背后的违法违纪问题;同时,抓紧制定出台打击无路权机动车辆的配套法规,建立清查整治无路权机动车辆的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