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高于26℃不针对商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8日10:24 南方日报

  空调高于26℃不针对商家?

  市经贸委称节电是一种社会责任

  倡议对商家同样有效

  本报讯 (记者/金浩琦 通讯员/李丹戎 范国芸)记者近日从市经贸委获悉,随着气温日益升高,广州市供电形势将更加紧张。为此,经贸委已于近日发出通知,号召全市节约用电。尤其是党政机关更应带头将空调温度控制在26℃以上。但记者昨天走访一些商场却发现,不少商场依旧我行我素。

  据市经贸委介绍,今夏广州用电形势仍将十分严峻。为此,经贸委近日向全市发出通知,全市各级党政军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驻穗单位,应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带头强化用电管理,空调温度控制在26摄氏度以上,使用中央空调的,通过科学管理减开主机台数三分之一。

  记者昨天来到石牌地区的一些大型商场,发现部分商场内温度明显低于26℃。其中一些商场几乎冷得刺骨。一位商场负责人告诉记者,尽管也接到了节约用电的通知,但目前没有调整空调温度的打算。“通知只是说政府机关把温度控制在26℃以上,并没有说我们也要这么做。”他表示,商家调整空调温度属于自愿行为。

  对此,记者昨天联系了市经贸委,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尽管通知只是一个倡议,但节能是每个单位和个人的社会责任,都应当遵守。他表示,通知上虽然只是说党政机关应带头把空调温度控制在26℃以上,但不表示商家就没有了节能的责任。这一倡议对商家同样有效。据悉,市经贸委将在近期对全市各单位的节电工作进行检查。“不过最主要的还是靠企业和个人的自觉,把节电作为一种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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