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一个病死街头的儿童引发的思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9日00:10 红网

  母亲带着7岁的癫痫病儿子路边乞讨,儿子死在路边。媒体的记者咨询郑州市慈善总会时获知,申请郑州的疾病救助,必须有郑州市户口,外来务工子女不在救助范围之内。(6月8日《河南商报》)

  命运呀,你怎么这么不公平!在这个炎炎夏日,众多学子踏进了高考的考场,成为全国人民关注的对象,一片喧哗。而此时,在郑州的街头,一个来自商丘农村的7岁乞儿水儿,却因癫痫病而在喧闹的都市街头悄然逝去,满目苍凉。

  面对儿子的死,母亲表现得异常冷漠,没有丝毫伤感流露。对此,我们没有理由批判,因为老实巴交的农民,在这个繁华的都市街头实在难以找到属于自己的求援方式。患病5年的儿子,已经将他们全家拖累得太艰难,走投无路的境况已使她看不到生活的希望,也许,她已经默认,死亡可能是自己孩子最好的归宿。

  一个小生命伴着城市的喧嚣离开了,离开了少不更事的小弟弟,离开了已经变得麻木的母亲,离开了满眼悔恨眼泪的父亲,也离开了这个美丽的世界。我们在为小生命叹息的同时,也应该审视一下我们的社会救助体系,不是为了忏悔,而是为了留住下一个类似水儿的生命,毕竟,这个世界是充满爱意和温馨的。

  在2006年6月1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全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对于农村特困户,意见要求:“从2006年起,在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的基础上,全面建立并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各地要按照‘低标准、广覆盖’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科学确定低保标准,核定低保人数。”而在水儿的老家,非但没有被确定为救助对象,而且村里分地时,居然把他们全家忘了,致使一家人被迫流浪在城市边缘。当地部门在此事上是否切实负责,值得怀疑。

  流浪在城市街头乞讨,本应得到救助,因为省政府出台的这个《意见》里明确指出:“各级民政、财政、卫生、交通、公安、城管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可是,水儿全家没有享受到这一阳光政策,依然在街头无助地等待着好心人的施舍。

  身患重病已经5年的水儿,原本可以得到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救助,可是,他没有!《意见》虽然明确指出:“对个人负担仍较重的对象,再给予适当救助;尚未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方,要认真做好大病医疗救助工作。通过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逐步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却没有使水儿享受到这一阳光政策。在水儿全家看来,这只是一个看上去很美的肥皂泡。

  面对弱势群体,政府部门正在进一步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建立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长效机制,推进全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而在这个过程中,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团体只有加强沟通与合作,充分动员和发挥社会各方力量,形成社会互助的合力,才能使社会救助政策落到实处。政策贵在落实,希望我们的社会救助体系能尽快完善,希望各部门在执行政策时能认真扎实一点,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稿源:红网 作者:刘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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