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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会个别药店仍售"叫停药"替加色罗各类制剂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1日00:16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记者 刘伟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6月8日发出通知,要求从即日起,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替加色罗各类制剂,已上市药品由生产企业负责收回。但记者在9日、10日对位于省会的二十余家药店、医院进行暗访时发现,个别药店依然在销售相关药品———“泽马可”。 ■个别药店仍售“泽马可” 6月8日“叫停”通知发出后,记者于9日、10日对市一院等五家医院以及乐仁堂总店、百姓健康大药房等二十余家药店进行了暗访,发现绝大多数单位已按规定停止使用和销售替加色罗各类制剂。 “我们已经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上看到了关于暂停销售的消息。”平安南大街上一家药房的服务人员告诉记者,该药店8日当天就已对相关药品予以下柜、暂停销售。 然而,在位于中山东路与栗康街交叉口附近的百姓健康大药房,记者询问这里这里是否有“泽马可”(通用名为“马来酸替加色罗片”,属此次被“叫停”的药品)时,却得到了肯定回答。 “你这儿有‘泽马可’吗?” “有,在这边。” “多少钱一盒?” “六十四块五。” “这药效果好吗?” “还可以。” 在记者表示要买一盒后,服务员马上开了销售单。就这样,记者在该药房买到了一盒外包装标注为“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泽马可”。 ■患者请咨询替代疗法 记者从位于省会的部分医院了解到,“泽马可”在临床上为常规用药,有一定的用量,目前还没有发现该类药品的不良反应。另据了解,石家庄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尚未接到相关药品引起的有关不良反应报告。 目前,替加色罗类制剂已被要求暂停使用,专家建议正在使用相关药品进行治疗的患者可向医生咨询其他替代治疗方法。 ■厂家已开设收回渠道 6月10日,记者同“泽马可”的生产厂家———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取得了联系。记者了解到,该公司已经开设了“泽马可”的收回渠道。如果消费者手中的“泽马可”满足包装完整、在有效期内等条件,可将购药者的姓名、性别、年龄、通讯地址(将作为退款地址,一定要准确无误)、联系电话、邮政编码、所购药品地点、药品数量等信息写在一张纸上连同带包装的药品邮寄至“北京市100071信箱92分箱”(邮编10000)。厂家经核实后,将把所购药品款项及邮资等一并退给购药者。退款的具体细节以及其他问题,可拨打该公司的服务热线8008101555详细咨询。 ■相关背景 “替加色罗”全面叫停 记者在相关部门了解到,在我国,替加色罗(全称:马来酸替加色罗)最早于2003年4月获得批准,用于女性便秘型肠易激综合征患者缓解症状的短期治疗。我国目前已经批准和上市的替加色罗药品有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泽马可”、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常罗宁”、重庆药友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开乐宁”。 相关研究资料表明,使用替加色罗在治疗中存在增加心血管缺血事件的风险。近期,美国、加拿大等国暂停了替加色罗的市场销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该品种国内外监测、研究资料进行评价和论证认为,目前对于部分患者,使用该药的风险大于利益。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依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暂停替加色罗各类制剂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根据6月8日通报的有关情况,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共收到替加色罗的不良反应报告98例,主要为腹泻、恶心等胃肠道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