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将提高2倍 外资企业将被纳入征税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2日03:15 东方今报

  今报郑州讯近日,记者从省地税局了解到,从今年7月1日起,城镇土地使用税将提高2倍,这是自1988年以来,国家首次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省地税局同时表示,外资企业将被纳入征税范围。

  我省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幅度标准:

  (一)郑州、洛阳市:1.5元至30元;(二)开封、安阳、新乡、焦作、平顶山、商丘、南阳市:1.5元至28元;(三)濮阳、鹤壁、许昌、漯河、三门峡、周口、信阳、驻马店、济源市:1.2元至24元;(四)县级市:0.9元至18元;(五)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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