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规范城区大遗址用地 今后要建成公园或绿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3日02:1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郑州六月十二日电(记者 赵敏)河南省政府最近下发《关于加强大遗址保护工作的通知》规定,今后对于城市区域内的大遗址,要将其所在范围优先规划为城市遗址公园、公共绿地、文物旅游展示景点(遗址博物馆)或文物保护专门用地等。

  河南现遗存大量的古代聚落遗址、古代都城遗址、陵墓群、城池、建筑群遗址以及大型手工业作坊等大遗址,在国家确定的“十一五”时期重点保护的一百处大遗址中,河南占有十四处,另有二处跨省保护项目涉及河南。河南省大遗址大多占地规模较大,涉及面广,保护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特别是城市中心区域的大遗址,保护工作中遇到的矛盾比较突出。

  河南省政府要求,大遗址所在地政府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大遗址所处的区域、环境和自身特点,尽快组织编制大遗址保护规划。规划编制要充分吸收当今国内外大遗址保护的先进理念,在强化核心区域保护的同时,明确周边地区用地性质、功能分区、开发强度、道路布局、建筑格调、市政安排等遗址背景环境的控制性要求,并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全面进行科学论证,保证大遗址保护工作有序进行。

  通知要求,除文物保护工程外,大遗址保护范围内原则上不安排其他建设项目,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在大遗址保护区进行其他工程建设的,要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按规定程序报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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