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纠纷写进“民情日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3日09:52 南方日报

  龙岗

  □布吉街道

  本报讯 (记者/甘雪明 通讯员/曾石养)参加活动的每位干部职工原则上每周记录“民情日记”不少于1篇,遇重大、紧急事项要随时记录,并要将自己负责办理事项的处理意见和办理结果反馈给群众,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昨日,布吉街道正式启动社区干部写“民情日记”活动,引导社区工作站干部倾听民声、掌握民意。

  每周记录不少于1篇

  据了解,参加布吉街道写“民情日记”活动的对象除了各社区工作站站长、副站长和专职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市委派驻该街道社区工作组成员,区、街驻(挂)社区干部。

  “民情日记”记录本由街道统一印制下发,实行一事一记,以叙述、分析、评议为主要形式,记录问题,分析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并跟踪记录办理的结果。参加活动的每位干部职工原则上每周记录“民情日记”不少于1篇,遇重大、紧急事项要随时记录。

  “民情日记”的记录内容包括基层经济发展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问题、社(居)务民主管理问题、基层矛盾纠纷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精神文明建设问题和社区环境面貌整治问题等。

  处理意见要及时反馈

  按活动方案要求,布吉街道要求基层干部、职工要根据工作岗位和所联系社区工作职责,经常深入走访重点户、专业户、贫困户及其他群众,通过各种有效的便民联系方式,广泛了解社情民意,把群众的诉求与愿望和基层各项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实际困难,认真及时记录在“民情日记”本上;并要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处理办法,制订解决措施,落实办理责任。对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街道或市、区相关职能部门汇报,并做好跟踪落实工作。

  同时,基层干部、职工要将自己负责办理事项的处理意见和办理结果反馈给群众,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对因客观因素暂时不能解决或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向群众做好说服、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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