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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需自查房屋安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4日10:08 南方日报
市国土房管局安排汛期房屋安全工作,设24小时值班电话83636405 业主需自查房屋安全 本报讯 (记者/张睿)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昨日再次发出《关于做好近段暴雨台风频繁期间房屋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部门制定房屋台风雨季期的应急抢险方案,与此同时,要求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房屋拆迁人以及其他有关房屋安全责任人,必须对房屋安全情况进行自行检查。 《通知》要求,各单位必须做好台风雨季期的房屋排危抢险工作,制定房屋台风雨季期的应急抢险方案,健全值班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明确专职负责人员,形成抢险联动机制,做到房屋发生险情后能及时疏散居民和排除危险。 目前,广州市和区(县级市)的国土房管局都建立了房屋应急抢险24小时值班电话,一旦出现房屋危险情况,市民可随时拨打110和各房屋应急抢险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告知险情,相应的房屋应急抢险机构将在第一时间组织队伍实施抢险救援。 《通知》还要求,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房屋拆迁人以及其他有关房屋安全责任人,要自行对房屋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房屋存在危险隐患的,及时通知街道办事处,并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根据房屋安全鉴定的处理意见及时修缮;无法及时对房屋进行排危解险的,应当迅速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此外,各街道办事处要负责本街道辖区范围内房屋安全的检查、督修工作。发现房屋安全隐患的,督促当事人尽快进行房屋修缮,消除隐患;对于无法及时修缮的危险房屋,应当立即动员、疏散居民,并及时告知房屋所在地的市国土房管局区分局,共同研究排险解危实施方案,尽快对危险房屋实施抢险解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