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票遍及34省市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4日11:11 南方日报

  “雷霆一号”深圳专案昨开审

  虚开增值税票遍及34省市

  查补偷漏税款4.9亿元

  本报讯 (南方都市报记者/秦鸿雁)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去年联合督办的“雷霆一号”深圳专案昨日开审。检方指控涉案人员买下深圳两家公司专为虚开发票以从中牟利,4个月虚开增值税发票税额共计逾1578万元,这是深圳专案侦办的其中一个团伙。

  “雷霆一号”共涉及十大涉税专案,其中深圳专案又侦办了3个团伙20多个犯罪嫌疑人,涉及34个省市,共动用1000人次进行调查,查补因虚开增值税发票而偷漏的税款达4.9亿多元。

  昨天开审的是深圳专案侦办的其中一个团伙,该团伙控制的深圳市东科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科奇”)在2005年被福田国税发现,2004年9月至12月,4个月内开票金额高达1.07亿元,有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重大嫌疑。之后市国税、公安部门抽调100余人组成联合专案组,侦破包括该案在内的多个涉及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案件。

  检方称,东科奇成立于2001年,法人代表为罗某,后经检方查实,罗某的身份证曾经遗失过,且其对出任法人代表一事并不知情,故本案的被告人中没有罗某。东科奇成立一年之后,被告人林合明花3万元买下其实际经营权,来代理进口废旧塑料。由于林的客户均是小型加工企业,不需要增值税发票作进项抵扣,这也让林积累了大量海关完税凭证。同案的赵金喜、陈宏展二人了解这一情况后,于2004年9月买下了东科奇的实际控制权,专用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陈支付给林20万元好处费。

  检方指控,东科奇自2004年9月后,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向北京中福信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等32家公司虚开了票面不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共计人民币1578万余元。

  而被赵、陈控制的另一家公司为厦门亨义通电子等10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为50万余元。

  检方认为赵、林、陈等人在没有实际货物购销的情况下,为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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