簋街“独一味”告本报侵权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4日23:29 华夏时报

  

簋街“独一味”告本报侵权败诉

  本报2006年7月18日A12-13版版样。

  

簋街“独一味”告本报侵权败诉

  本报2006年9月20日A12-13版版样。

  近一年前,《华夏时报》深度报道部的数名记者来到了“美食街”簋街,随机选取了数家餐馆,以应聘服务员或后厨杂工为名对这些饭店的食品卫生问题进行卧底暗访,对一些餐馆中存在的涉及卫生以及商业欺诈等问题进行了系列报道。

  去年7月18日,《簋街首家烤鱼店回收残料烹制隔夜死鱼》一文,报道了“独一味万州烤鱼店”烹制死鱼以及回收“口水油”等内幕。去年8月1日,“独一味万州烤鱼店”店主李静将本报起诉至朝阳区法院,称本报报道失实,并索赔5万元。

  本报讯 昨天,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华夏时报》不构成名誉侵权,驳回原告簋街“独一味万州烤鱼店”的诉讼请求。

  2006年7月18日,本报“北京/深度”版刊发《卧底簋街系列报道之二:簋街首家烤鱼店回收残料烹制隔夜死鱼》一文,报道了簋街首家烤鱼店“独一味万州烤鱼店”烹制死鱼以及回收“口水油”等内幕。当年8月1日,“独一味万州烤鱼店”店主李静将本报起诉至朝阳区法院,称本报报道失实,给其经营餐馆的声誉造成恶劣影响,并索赔5万元。在经过两次开庭审理后,昨天,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华夏时报》不构成名誉侵权,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新闻媒体进行新闻报道是行使新闻批评的自由权利,并以此实现对社会生活进行舆论监督的作用。被告《华夏时报》的记者以应聘服务员的形式,对原告所经营的独一味万州烤鱼餐馆进行暗访,并将其暗访内容在《华夏时报》上报道,所涉内容系记者实地采访而搜集,报道是真实和客观的,报纸刊发记者暗访的事实报道,是正常行使新闻批评的权力和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不构成名誉侵权。

  ■庭审回放

  [第一次庭审]

  该案于2006年9月18日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审理。庭审中,原告代理人称,本报的卧底调查报道“漏洞百出,错误一个接一个,文章的主要内容严重失实”,认为记者“夸大事实,剪切证据,凭自己的想象来杜撰吸引读者眼球的文章”。同时,原告代理律师向法庭出示了一名鱼贩的书面证言来证明该餐馆从来没有用过死鱼。这名姓许的鱼贩在书面证言中说,自己从来没有为“独一味”餐馆送过死鱼。

  本报法律顾问、著名律师苏衍庆认为,《华夏时报》为获取第一手资料,派出记者对原告的餐饮卫生进行暗访,在原告管理人员倍加警惕的条件下,仍取得了与原告雇用的服务员对话的录音,并拍下了原告回收残料及烹制死鱼的照片。这些原始证据真实记录了原告在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次庭审]

  2006年9月27日的第二次庭审上,鼓楼市场鱼贩许淑喜作为原告证人出现在庭审现场,做出了“我给‘独一味’送的都是活鱼,从来没给任何饭店送过死鱼”的证言。然而,在此前本报记者暗访时,却得到了相反的说法。该鱼贩曾称,死鱼要多少都没问题。

  法庭上的许淑喜表示,自己在鼓楼市场卖鱼,“卖的都是活鱼,从来不卖死鱼”。从2006年7月起,他独家给“独一味万州烤鱼店”送鱼,“全都送的是活鱼”。此外,许淑喜在法庭上还表示,他不仅给“独一味”送鱼,鼓楼市场周围的七八家饭店,都由他送鱼。“(死鱼)没送过,店里没人要,因为死鱼吃出的味儿不一样”,死鱼一般“往工地上送”。

  然而,许淑喜在自家的鱼摊上所说的却是另一番话。早在去年8月30日下午,《华夏时报》记者在鼓楼市场进行暗访时,许淑喜曾多次向前来“订鱼”的记者表态:“只要饭店想进死鱼,可以随时和我联系,不仅送货上门,而且不受量大量小的影响。”

  当天下午,记者在鼓楼市场采访时发现,在“水产区”,只有许淑喜一家在卖鱼,三四条已死的草鱼和鲫鱼正整齐地摆放在水池边待售。记者以要开饭店需要大量进鱼为由,和许淑喜攀谈起来。许淑喜表示,死鱼和活鱼每公斤差价在3元到4元左右,给新饭店送鱼,“死鱼活鱼都能送,要多少都没有问题”。

  许淑喜还告诉记者,南锣鼓巷有3家饭店都是由他送鱼,“要是店里需要死鱼的话,只要在头天晚上打个电话,第二天上午死鱼就能送过去”。而且,“死鱼”可以“想要多大的就来多大的”。而具体送死鱼的数量,那就要看饭店的“意思”,在他这里,饭店“要多少都没问题”!

  ■事件回顾

  

簋街“独一味”告本报侵权败诉

  “独一味”曾被责令限期整改

  《卧底簋街系列报道》刊出后,2006年7月18日上午,“独一味万州烤鱼店”经理杨小勇来到本报,就烤鱼店的卫生问题做了解释。他说,店里的工作的确存在一些问题,以后一定加强管理,也欢迎媒体继续调查了解和监督。

  当天下午,东城区食品办、工商、卫生等九部门对簋街65家餐馆进行了联合检查,“独一味万州烤鱼店”等两家餐馆被责令限期整改。北新桥工商所所长顾彬当时表示,“独一味烤鱼店”营业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与实际经营者不是同一个人,按规定,营业执照不能转租、转借、转让或出卖,该餐馆涉嫌转让营业执照。东城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何家龙也曾表示:“我相信《华夏时报》关于簋街的报道是真实的。死鱼当活鱼卖,我想肯定也有。”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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