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学军事迹感动深圳法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5日06:01 深圳商报

  深化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

  黄学军事迹感动深圳法官

  【本报讯】(记者包力于瀛通讯员王华兵)昨天,由省法院组织的“黄学军事迹报告团”在深圳进行了一场生动的演讲报告。市中级法院用黄学军这一典型推进两级法院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黄学军是佛山市中级法院民一庭庭长,她在法院工作19年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公正司法,在每一个岗位上都做出了骄人的业绩。她担任法官10年来,先后办理了2000多宗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错案。她在案件的审理中,一心为民,服务大局,促进和谐,被誉为“真情护正义,公平促和谐”的好法官。她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女法官、南粤巾帼十杰、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2005年中国法官十杰”。2006年8月,最高法院和广东省委联合召开了授予黄学军同志“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表彰大会。12月份,黄学军同志光荣当选为“2006中国十大法制人物”。

  省法院根据中宣部、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将于近期在全国展开一次学习、宣传黄学军同志先进事迹的系列活动的指示精神,组织了这个报告团。已在我省部分中院开始巡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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