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国企改制不能再重演“失败的休克疗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5日06:2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毕舸广东媒体从业者

  原本35.28亿元的债权,经债权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的多次转让,最后竟以1.65亿元的价格“打包转让”给了专门以“低买高卖”手段牟取暴利的中间商手中。近期,一起涉及哈尔滨100多家国有企业、债权总额达35亿多元的“打包转让”事件,因相继进入法院执行程序而引发了当地一些国有企业管理层和职工的纷纷质疑。

  (6月14日《经济参考报》)

  将所谓国有企业“不良资产”集体低价转让,这种操作思路与当年俄罗斯所盛行的“休克疗法”不谋而合。俄罗斯政府最初采取的办法是无偿赠送。经有关专家评估,每个俄罗斯人领到一张1万卢布的私有化证券,可以凭证自由购股。可是,到私有化正式启动,此时的1万卢布,只够买一双高档皮鞋。因此这个措施使大批国有企业落入特权阶层和暴发户手中,他们最关心的不是企业的长远发展,而是尽快转手盈利,职工既领不到股息,又无权参与决策,生产经营无人过问,企业效益每况愈下。

  “休克疗法”倡导者犯了一个常识错误:“休克疗法”所套用的私有化理论,其前提是所在市场是充分竞争形态,包括企业法人管理制度、职业经理人委托制度、管理层绩效考核和风险内控制度,都是相当完善的。而在转型社会,人们所面临的是一个“发展中的市场”,权利合理分配、保护弱者等机制尚未建立,这就造成在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作用下,国企改革异变为职工与资本的单向度博弈,缺乏拥有制约力量的“契约监督第三方”在场。由于信息不对称、力量悬殊以及民众利益联合的碎片化,很快就出现了国有资产被掠夺、权势者摇身一变成为寡头的现象。

  因此,在国企改革中,我们一方面要本着市场规律,推进企业体制改革,同时不能放弃政府的调控职能,要打造对各种利益寻租现象的制衡机制。在目前一些地方的国企改制中,企业职工并没有成为能与资本对等谈判的权利主体,“大众民主”在改制过程中完全被搁置,改革受制于某些官员和资本的利益联盟压力,使得利益分割的不公平性凸显,大多数职工普遍权利贫困化,最终造成改革收益的丧失。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转型改革”必须是以建立民主平权为首要宗旨的过程。政府要进行“市场失灵”下的有所为,就要以严格的立法与执法制裁腐败;以市场经济的制度支撑,来防止某些所谓精英钻游戏规则的空子;具体到微观的国企改制层面,透明公开的交易信息披露机制、完备的职工民意听证、工会等职工权益代表团体积极发挥作用,都是保证改制公平与效率兼重、而不是流向私人腰包的必要条件。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