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易新规主要条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5日06:30 信息时报

  ●商品房销售价格构成包括合理的开发建设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等。与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信报箱等建设费用,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之中,不得在房价之外另行收取

  ●经营者销售商品房,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不得在明码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经营者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不得以任何名目向购房者收取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过程中的中介服务,应当由购房者自愿选择,经营者不得强制服务、强制收费。凡属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委托的中介服务,所需费用全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担,不得转嫁给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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