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老鼠”掘地三尺“啃”走99米电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5日06:54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胡利 通讯员花法宣)昨日上午,广州市花都区法院公开宣判一宗破坏电力设备罪案,以开挖地面的方式盗剪正在使用的路灯电缆的潘某某、张某、沈某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四年零六个月不等。

  今年2月13日凌晨1时许,潘某某、张某、沈某某等人携带铁铲、大剪刀等作案工具,去到花都花山镇三东大道小布村一路段的草丛中,将该地段的路灯熄灭,用铁铲挖出正在运行的路灯的地下电缆,盗剪铜芯电缆共99.5米,价值5347元。盗剪后,罪犯遂叫来车辆运输电缆到新街水果批发市场,在准备销赃时,被伏击守候并一直跟踪追捕至此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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