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轨道交通突发 事件应急预案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5日08:38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 王月 李海燕任悦】为确保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提高紧急救援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天津市处置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于近日出台。《预案》将按照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将预警级别分为四级,依次分别采用红、橙、黄、蓝表示。根据不同级别相关部门将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市建委,负责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指令传达以及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设24小时报警专用电话:23041395(日),23307363(夜),设专人值守,保证信息及时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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