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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项举措营造良好治安环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8日08:54 天津日报
本报讯(记者 赵荣君 通讯员公轩)昨日下午,市公安局召开全体民警动员大会,认真贯彻市委进一步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动员大会精神,对市公安局出台的《天津市公安局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措施》进行全面部署。 连日来,市公安局组织全局三万民警认真学习贯彻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动员大会精神,各级公安机关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提出多项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措施。市公安局党委专门召开会议,提出要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努力为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为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创造良好稳定的治安环境。经过反复研究,制定出台了《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环境,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下转第2版) (上接第一版) 动员大会上,市公安局就迅速贯彻落实《措施》向全市三万公安民警进行了部署,明确提出“十条措施”,营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具体为:良好的治安环境、有序的经济环境、安全的企业内部环境、安定的公共安全环境、便捷的出入境管理环境、宽松的人才引进环境、和谐的文明健康环境、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安全可靠的消防环境。市公安局党委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深入学习贯彻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主动适应新形势、新阶段、新任务的要求,开拓进取,奋力拼搏,使我市社会治安继续保持全国最好地区之一,为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做出新的贡献。 市公安局此次出台的“十条措施”,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严打经济犯罪,加强经济保卫工作,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服务扩大对外开放,改革创新户籍管理工作,加强治安管理与服务,提高现代化交通管理水平,提高消防监督管理水平和建设过硬的公安队伍等十个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特别还提出了,建立和完善维护稳定、打防犯罪、治安管理等各类研判机制;与大型企业建立特约服务机制;建立定期访察、治安情况通报制度;建立专门机构,加大对企业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监督和服务力度;加快建设滨海新区交通组织体系和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大力推进滨海新区消防指挥和救援体系建设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