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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住房资金中心两任主任受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9日02:04 正义网-检察日报
据新华社南宁6月18日电(记者梁思奇) 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两任负责人18日受审,他们涉嫌“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本报4月25日一版曾作报道),先后将8500万元住房公积金转入证券公司购买国债,被转存到私人账号炒股,共造成4358多万元重大损失。 起诉书称,2000年10月,时任北海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的杜儒增在没有经过住房委员会批准的情况下,将5500万元投入“君安证券”,委托客户部经理罗某代办国债买卖;2002年4月,劳振强接任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同样在没有经批准的情况下,将3000万元转入“君安证券”,继续委托罗某代理。此外,担任中心主任助理、国债小组组长的陈筱苹“不正确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国债交易工作的谭兴文“没有具体监控单位资金运作情况”,未能及时发现中心在“君安证券”的资金及所购国债出现的异常情况。检察机关同时还指控杜儒增、陈筱苹、谭兴文等3人涉嫌贪污罪。 梁思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