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义工不是一种交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0日05:15 北京晨报

  受资助大学生必须在校参加义务工作惹争议

  严阳

  暑假快要到了,曾两次获得过助学金的江苏大学学生小周获得一份假期在学校值班的工作,然而这次他将“光干活不拿钱”。据了解,江大新出台的“受助大学生义务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所有受资助的在校大学生,必须参加时间不等的义务工作。对义务工作考核的结果,将作为其下一年申请各类奖助学金的必备条件。(《扬子晚报》)

  受助大学生必须参加一定时间的义务工作的规定毫无疑问具有相当的积极意义,因为它必将增强这些受助的大学生回报社会、奉献爱心的意识。但是,如果这些大学生的“义工”仅仅是局限于我们的大学校园之中,那么,将有可能无法实现我们最初的目的。因为诸如在校内从事助管、助研和助教等工作,为师生提供学习、工作和生活上的便利等,很容易给受助的学生这样的感觉:所谓“义工”,不过是我们与学校之间进行的一场交易——你给我提供助学金,我为你提供某种服务。

  为什么我们不能把这些受助大学生回报社会、奉献爱心的主阵地挪到校园之外去?事实上,我们的这些大学生所获得的助学金大而言之,乃是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社会所提供的;所以,回报的最好的方式就应该是服务社会,服务所需要的人群。此外,当我们把“义工”真的转移到校园之外的时候,也有助于这些受助的学生更多的接触社会、了解社会,丰富他们对我们这个社会的感性认识,进而珍惜眼下所获得的来自于国家、社会的帮助,发奋学习,以利将来更好地服务社会、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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