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实施 近4万所学校请你“打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0日06:31 东方今报

  今报郑州讯 6月21日起,我省近4万所公办学校开始接受全省人民的民主评议,让公众给每所学校“打分”。昨天,全省2007年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视频会议召开,对行风评议学校工作进行部署。

  ●主要评议教育乱收费等

  “这次民主评议学校行风活动,就是把学校行风建设状况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评判权交给群众。”省监察厅副厅长、省政府纠风办常务副主任储亚平昨天表示,学校乱收费、强行向学生提供有偿服务等问题还时有发生。

  今年对学校的行风评议,主要评议六项内容: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规范收费行为情况;师德师风建设情况;校务公开情况;为学生服务情况;对群众投诉问题解决和答复情况。

  评议的范围是全省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含各级行业管理学校)。

  ●1200万份意见卡等你填写

  据悉,我省共有近4万所公办学校,对这么多学校进行评议可是个大工程。根据要求,各学校都要面向学生和家长征求意见,被征求意见的学生和家长要覆盖本校各个年级,征求意见卡发放数量每校不得少于300份,总计1200万份。

  除了发放问卷,各学校还要采取行风热线、评议意见箱、校园网、电话、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征求意见。

  由省政府纠风办和省教育厅监制的征求意见建议卡分两大内容。第一项是:您对该学校在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规范办学行为,校务公开,为学生服务,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如何评价?还存在哪些问题?第二项是涉及各项乱收费的,主要问题有:本学期开学收费有多少?学校收费是否实行了公示制度?是否收取住宿费?是否收取自行车存车费?是否收取开水费等?

  ●11月确定评议结果

  根据规定,6月21日至10月31日,是学校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的阶段。在此期间,各级政府纠风办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开始对同级参评学校进行问卷测评。问卷测评由省、市、县分级组织实施,分级汇总统计,新闻媒体还将对测评过程进行跟踪监督。

  11月1日至30日,省、市、县学校评议办将根据问卷测评满意率情况、评议代表督导检查情况、评议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评议结果。

  由于征求意见都是由各地各学校组织的,为了保证“不走过场”和真实反映问题,省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办公室将采取明察暗访、抽查等形式,对各地、各学校征求意见的情况进行督导。如果群众发现学校征求意见出现“猫儿腻”,可以向省纠风办和省教育厅投诉。

  ●连续两年末位,领导可免职

  对于综合考核排名靠前的50家学校,将作为全省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进行表彰;靠后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其领导班子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两年排序末位的学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议有关部门免去其主要领导职务。

  ●今年已清理乱收费750万元

  “今春,已查出违规收费资金750万元。”在昨天的会议上,就大家关心的教育问题,省教育厅厅长蒋笃运表示,教育行业正在严查乱收费。

  他说,从3月份开始,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七厅局对春季开学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据不完全统计,查出违规收费资金750万元,清退违规资金685万元,共有118人分别受到责任追究。

  检查中还发现,个别学校顶风违纪,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如原阳县师寨镇近科楼学校,在国家明令免除全国范围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杂费的情况下,向300名学生收取信息技术教育费共计1.315万元;向408名学生收取教辅资料费共计2.6079万元,有关责任人受到了责任追究。

  ●“择校费”规定更细致

  蒋笃运表示,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其中对于“择校费”做出了更详细的规定。

  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即限分数、限钱数和限人数)政策,招收择校生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30%;不得在“三限”之外,以自费、旁听、借读、非计划生等任何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学校按照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学生中途转学或退学时,学校要按照学期退还相应的择校费。

  另外,择校费还不得用于教师个人福利,严禁向择校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中招”考试马上就要开始了,我省将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蒋笃运表示,各地将严格执行“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六不准”。这“六不准”即:不准单独提前组织招生考试;不准违规跨区域招生;不准虚假招生宣传;不准“一校两制”;不准超比例录取择校生;不准违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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