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毒贩毒 9毒贩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0日10:14 南方日报

  本报讯 (记者/洪奕宜)因贩卖、制造毒品,9名毒贩昨日在深圳中院受审。9名毒贩先后涉嫌贩卖毒品共约11.4公斤。

  2005年7月至8月初,文坤全与“老四”(张德宝,在逃)、梁泽均(已判决)等人联系交易毒品海洛因8块(每块350克),交易价格60万元人民币。文坤全安排范雄香前往广西凭祥市购入海洛因8块(共2755克)。8月4日范雄香按文坤全的指令安排刘二梅、谭强树(均已判刑)携毒品海洛因2755克,从广西南宁乘车前往深圳龙岗。8月5日梁泽均安排李祖平(已判刑)到龙岗一酒店与刘二梅、谭强树交易毒品海洛因,随后公安机关将梁泽均、刘二梅、李祖平、谭强树抓获,缴获毒品海洛因2755克及毒资22万元人民币。

  2006年5月,被告人文坤全认为自己向他人购入毒品再贩卖,受到多种条件限制且获利较少,遂萌生制造毒品海洛因进行贩卖的念头。同年5月下旬,文坤全伙同范雄香先后购买两斤鸦片、醋酸酐、三氯甲烷等及制毒用具,并请来两名缅甸人,在重庆市万州区清明路电力新村498号一单元6-2号租房处及重庆市梁平县竹山镇百里竹海的一个老庙处多次试行制造毒品海洛因,后因海洛因试制品纯度较低而暂停。同年8月25日,文坤全被抓获归案,公安机关在制毒现场提取到制毒工具、药品及毒品加工残余物等。据统计,文坤全、王少琼等9人先后涉嫌贩卖毒品共约11.4公斤。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文坤全、范雄香贩卖毒品、制造毒品,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应按贩卖、制造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少琼等7人应按贩卖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此案还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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