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河南自首官员冒昧写封表扬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1日15:51 南方周末

  周末茶座

  □令狐补充

  欣闻中纪委规定的大限还有半月之久,河南已有979人主动交代问题,并上交了违纪款821万元,我突然间有了表扬的冲动。但没想到在请朋友斧正时,遭遇了毫不留情的讥讽。对此,我深感沮丧。不过在经历了短暂的情绪波动之后,我要求自己振作起来,为自己辩解。

  朋友意见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1.中纪委的“最后通牒”是针对党员的,你不是党员,表扬他们你够格么?

  2.上交的违纪款人均不到1万元,你就敢表扬人家?你没拿棒槌当针吧?

  3.你是我朋友我还能原谅你逗我玩,你要不是我朋友我觉得你是在侮辱我。

  最后这种说法纯属意气用事,不值得回应。其他两点我倒是愿意提供自己的观点,与朋友们商榷。

  其实,按照我的理解,中纪委限令的对象并不是所有党员,而是有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腐败和违纪行为往往是与权力伴生的,党员一旦拥有了权力和职务,那就是国家干部或者

公务员,这就和并非党员却是国民的我有了关系。他们是包括我在内的所有国民的雇员、公仆,法律赋予了我监督和品评他们的权利,我当然有资格表扬啦。况且,近千名党员干部,积极响应中纪委号召,主动站出来说清楚并上交违纪款,相比至今仍然存有侥幸心理观望,甚至决心隐瞒不报负隅顽抗的贪腐分子,他们依然属于敬畏党纪国法、良知未泯之辈。至于其中是否有以小问题掩盖大问题,企图蒙混过关的败类,我们应该相信中央治理腐败的决心和措施,相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确实,相对于金额动辄千万乃至上亿的腐败大案,人均八千余元的违纪款不免让人难以置信。质疑我的一位朋友说,某些官员一顿饭也不止这个钱,他参加过的公款吃喝每席超过3万元的就有三五次。但我以为,以大案要案否定小案轻案,有点脑子进水。要知道报道明确指出了这是违纪,潜台词显然是尚未违法。再说了,痛恨腐败的人应该对治理腐败有一个清醒的认识,那就是,腐败也是一种生态,有大树也有小草,有老虎也有苍蝇,在条件不十分成熟的情况下,先除除草有啥错?先打打苍蝇有啥错?相对于义愤填膺的诅咒和煞有介事的高调,中纪委八条“规定”在遏制腐败方面显然扎实得多。万事开头难,而河南979个违纪的党员干部,积极配合“规定”的贯彻落实,成为了“最后通牒”的最早一批成果,开了个好头。单从这一点,就值得表扬。

  朋友们批评我的表扬冲动,当然也情有可原。从来都是表扬好人好事,怎么能表扬问题官员呢?但在我看来,与其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表扬那些有勇气承认错误,为后来者做出了表率的人,更符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而真要表扬中纪委这样的一级党组织,作为非党员,我反而没有这个权利。但显而易见,支持中纪委反腐,一直是我坚定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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