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最少只须花5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2日15:56 南方都市报

  打官司最少只须花5元

  各级法院落实新《诉讼费交纳办法》成效明显

  本报讯 (见习记者郁石 通讯员黄莎莎 赵凌)新《诉讼费交纳办法》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珠海中院统计,该院4月份诉讼费同比减少9%,斗门法院4月减少16.22%,香洲区法院4、5月收取的诉讼费同比减少25.75%,下降幅度十分明显。

  新《诉讼费交纳办法》去年出台,规定今年4月1日正式实施。今年1月起,珠海各级法院采取各种措施致力于完善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实施细节工作。《办法》出台后,不少当事人得知诉讼费降低的消息,将案件推迟到4月份后才来立案,导致了香洲区法院今年4、5月的收费比3月高。

  据介绍,新的诉讼费交纳办法实施前,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诉讼费50元,行政案件诉讼费100元。实施新办法后,劳动争议案件诉讼费降到10元,行政案件50元。如果适用简易程序,诉讼费减半;如果调解结案,诉讼费也可减半。打官司最少只须花5元。只要法规及案情允许,法院尽可能适用简易程序结案或者调解结案。对弱势群体的当事人,法院收取诉讼费时,主动适用缓、减、免交诉讼费程序,尽可能降低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及风险。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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