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政法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5日07:54 天津日报

  本报讯(记者赵荣君)按照中央政法委的部署,日前,本市政法系统进行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统一考试,重点考查政法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质要求和基本内涵掌握情况,以及理解和应用程度。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散襄军,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和市委政法委负责同志分别到基层考点进行巡视。

  自去年5月以来,全市政法系统认真贯彻中央的指示精神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全体干警中广泛深入地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政法各单位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教育活动的中心环节,采取举办研讨班、培训班,搞好集中辅导和体会交流,开展知识竞答、竞赛和“执法为民”大讨论等形式,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组织干警进行全面系统地学习,取得明显成效。通过学习教育,广大干警加深了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和认识,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作风进一步改进,有力推动了政法队伍建设,促进了各项政法工作。

  散襄军提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考试,是检验教育活动成效和干警掌握相关知识程度,推动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他要求,要通过考试进一步增强广大政法干警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在动力和自觉性,着眼于政法队伍长远建设,深入研究转入经常性教育的具体措施,健全完善教育培训长效机制,不断提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要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政法工作实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为民便民护民各项措施,全面正确履行职责,为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政法系统42000余名干警在260个考点、1040个考场参加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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