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湖南最大贩毒案”两主犯今日伏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5日14:11 红网

  红网长沙6月25日讯(通讯员 刘义辉 记者 刘怡斌)经湖南省娄底市检察院公诉,利用“哈密瓜”、“西瓜”、“柚子”等水果做伪装,贩卖、运输海洛因总重达50余千克的“湖南最大贩毒案”尘埃落定。6月25日上午,该案两名主犯李沐旺、罗佰清在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被执行枪决。

  李沐旺、罗佰清均为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农民。1998年以来,李沐旺、罗佰清等人多次合伙贩毒,牟取暴利。为逃避警方打击,该犯罪团伙竟想出了将毒品伪装成水果、混装运输的歪主意。2002年7月,李沐旺从云南瑞丽将购买的1400克海洛因伪装在两个蜡制的“西瓜”内,混装于一车水果中运至新化县,再由李沐旺、罗佰清携该海洛因至广州,经人介绍,以2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一四川籍毒贩。2002年9月,李沐旺、罗佰清、唐某(被判刑)3人再次窜到云南省瑞丽市,由李沐旺从“大姐”处购得海洛因3500克,同时,李沐旺还为“大姐”携带海洛因4000克,将7500克海洛因藏于6个蜡制的“哈密瓜”之中,混装于11吨水果内运抵新化。此后,这伙人还多次利用这一手段贩卖毒品。

  2003年9月,李沐旺安排王某、闵某(另案处理)等人前往云南购得毒品海洛因38774克,由王某在瑞丽市租一辆大货车将毒品混装于水果中发往长沙。9月9日上午,大货车驶抵长沙市马王堆水果批发市场时,被缉毒民警扣获,当场从大货车内搜出毒品海洛因38774克。不久,李沐旺在缅甸被警方缉捕,罗佰清、唐某也相继落网。

  2005年5月23日,湖南省娄底市中级法院以李沐旺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罗佰清犯贩卖毒品罪,一审宣判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罗两不服提出上诉,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稿源:红网 作者:刘义辉 刘怡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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