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佐洱:基本法是维护香港长期稳定繁荣的基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1日10:24 法制日报

  “在基本法的保障下,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得到成功落实,赢得了香港同胞的拥护和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陈佐洱表示,香港回归祖国十年来的事实充分证明,基本法是一部好法律,是维护香港长期稳定繁荣的基石。

  陈佐洱指出,基本法是一部全面、准确、系统地把“一国两制”方针具体化的法律文件。基本法坚持了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体现了单一制国家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也体现了坚持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从而使“一国两制”方针获得了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规范形式,保证了中央政府对港政策的明确性、稳定性和可操作性。

  他强调,基本法的制定,表明“一国两制”方针绝非权宜之计,中央政府对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是诚心诚意、坚定不移的。无论是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筹建工作中,还是在香港回归祖国后中央处理涉港各项事务的过程中,基本法都发挥了重要的指引作用和准则作用。

  陈佐洱指出,基本法规定了特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基本制度,为香港的繁荣和稳定提供了制度保障。基本法的各项规定使特区政府保持高效率的运作,有利于香港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基本法还规定,香港特区是直辖于中央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中央政府对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负有重大责任。特区成立伊始遭到亚洲金融危机冲击,中央政府及时宣布人民币不贬值,坚决支持维护港元的联系

汇率制。当“非典”肆虐香港时,中央政府无偿、及时地向特区提供大批抗疫药品和器材。为帮助香港经济走出低谷,中央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支持香港发展经济的优惠措施,建立了香港与内地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开放内地居民个人赴港旅游,推出扩大香港银行人民币业务等多项政策措施。在中央的支持和香港各界努力下,香港经济自2003年下半年强劲复苏,并持续较快增长,2006年本地生产总值达到14723亿港元,创历史新高,呈现出20年来最好的发展势头。

  陈佐洱说,基本法为促进香港与内地的合作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近10年来,两地合作的广度、深度、速度和成效都大大超过从前。2003年,内地与香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此后又先后签署三个补充协议。内地对原产于香港的进口货物全面实行了零关税,开放了香港具有比较优势的法律、会计、视听、建筑、分销、银行等27个服务贸易领域,实现了两地间的人员、货物、资金、信息便利流动,从而带动了香港经济的全面增长。除经贸外,两地还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领域开展和扩大交流合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从高等教育学位互认到实现内地大学招收的港澳生与内地学生同等收费,从成立内地与香港科技合作委员会,到建立粤港澳传染病病情通报机制,两地的合作领域不断拓宽,层次逐步深入,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多样化以及政府与民间共同推动的新格局。

  陈佐洱指出,基本法为香港开展对外交往、扩大国际影响提供了广阔空间。香港特区加入的多边国际公约200余项;与134个国家或地区互免签证或落地签证;2008年香港还将举办北京奥运会马术比赛。近些年来,中国有关驻外使领馆还与香港特区政府密切合作,在印度洋

海啸等3000多起涉港领事保护案件中及时提供帮助,切实保护了香港同胞在海外的合法权益。

  陈佐洱说,香港回归祖国十年的历程,生动展现了“一国两制”理论和实践的强大生命力,充分显示了基本法对香港保持长期稳定繁荣的重大意义。因此,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都要继续学习基本法、宣传基本法,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把“一国两制”的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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