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嫌犯开脱是职能错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4日01:55 北京晨报

  发文袒护涉黑嫌疑人惹争议

  陈霞

  内蒙古自治区苏尼特右旗以公文形式建议法院对涉黑疑犯李振峰减轻处罚,称峰雷矿业公司为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农牧民再就业作出了积极贡献,曾被盟、旗政府评为明星企业。此前,李振峰涉嫌为呼市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提供弹药。在逃期间,李仍于当地注册公司、开采铜矿,其公司还被政府评为明星公司。直至去年,受人举报,才被捉拿归案。(《新京报》)

  作为一地方政府,竟发文袒护涉黑嫌犯,这样的事情的确令人震惊。该地方政府希望法院对李振峰减轻处罚到什么程度,人们不得而知,但其保护意图是明确的。也许,该地方政府所谓的企业对当地的贡献确属事实,但这种贡献真能成为减轻企业经营者罪责的砝码吗?其次,作为政府,不该干预司法机关独立办案。遗憾的是,李振峰所在地政府不但干扰了司法机关办案,甚至还以发文件的形式对司法机关发号施令。

  政府官员之所以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想必原因有二:一是峰雷矿业公司属于当地利税大户,尤其为拉动当地GDP增长立下汗马功劳,如果“倒”了,无疑会影响当地经济包括GDP的快速增长。二是,一些官员本就与涉黑嫌犯同处一条船上,有经济利益瓜葛。

  一个优秀的政府要懂法,更要“洁身自爱”,要严格约束公权力,穷尽一切维护公信力,做到权责分明。否则,就必然出现政府角色错位、职能错位或异化,体现出来的就是政府公权力乱使、滥用。

  有鉴于此,笔者期待更高一级的职能机关能积极介入“袒护涉黑嫌犯”一案,看事件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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