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军被追认烈士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4日02:15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丽) 记者从四川省检察院获悉,四川省人民政府日前已批准追认陈军同志为革命烈士。此前,四川省委书记杜青林和四川省检察院检察长邓川委派专门人员来到陈军的家乡湖南省怀化市中方县,看望和慰问了陈军的母亲。

  陈军生前系攀枝花市西区检察院法警大队副队长,2006年8月2日凌晨,陈军在押解犯罪嫌疑人从新疆库尔勒市返回攀枝花市途中,突发交通事故,为保护犯罪嫌疑人的生命安全,不幸光荣牺牲,年仅29岁。今年5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四川省委在成都召开大会,追授陈军同志为“全国模范检察干部”、“中国杰出青年卫士”。

  5月下旬,四川省委书记杜青林指示四川省检察院派人前往湖南看望慰问陈军同志的母亲。6月11日,四川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和攀枝花市西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克难一行,代表省委和省检察院领导专程来到中方县,看望陈军的母亲董元金,并送去了2万元慰问金。

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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