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技改投入1000万 政府资助2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4日03:49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 张婷婷 缪琴)为鼓励和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实现工业新跨越。昨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成都市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据悉,此次入选的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我市将通过贷款贴息、资金补助形式,给予资金扶持。据悉,该办法将从本月起正式施行。

   支持重点 自主知识产权项目成重中之重

  据悉,本办法适用于税收解缴关系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所实施的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其中,凡列入国家、省、市技术创新项目计划、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计划和企业信息化项目计划的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和新技术、新产品项目以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列入省、市重点计划的技术改造项目,以及重点支持的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将成为支持的重点。

  据悉,此次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由市财政预算安排,以后根据我市财力和重点产业发展情况,在原规模基础上,逐年增加。

  贷款贴息 原则不超过300万元

  据悉,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我市将采取贷款贴息和资金补助两种方式进行支持。其中,项目贷款贴息,将主要用于鼓励企业通过金融融资进行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资金补助,则主要用于鼓励企业利用自筹资金进行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

  在贴息标准上,市、区(市)县两级财政贷款贴息项目(单项)资金安排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市委、市政府决定支持的重大项目给予特殊支持。据悉,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在建设期间内的贷款,将给予一年期的贴息,项目贷款利率按孰低原则执行,也就是说,贷款年利率在6%以下的,按实际利率贴息,贷款年利率在6%以上的,按6%给予贴息。此外,税收全额缴入市金库的市本级企业的项目贷款,由市本级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在企业税收解缴关系执行标准方面,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项目贷款,贴息分摊比例为市本级财政贴息40%,区财政贴息60%;成都高新区的项目贷款,市本级财政原则上不实行贴息,若确需贴息,贴息分摊比例为市本级财政贴息10%,成都高新区财政贴息90%;其他区(市)县的项目贷款,贴息分摊比例为市本级财政贴息70%,区(市)县财政贴息30%。

   资金补助 单项补助原则不超过100万元

  据悉,在项目资金补助方面,市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补助项目(单项)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对于市委、市政府决定支持的重大项目,将给予特殊支持。

  在补助资金标准上,凡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额在1000万元的,将安排20万元补助资金,投资额每增加500万元,补助资金增加5万元。此外,技术创新项目投资额在500万元的,安排10万元补助资金,投资额每增加500万元,补助资金将增加5万元。

  申报条件 技改项目投资额在1000万以上

  据悉,此次申请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的基本条件,必须是列入“成都市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年度重点支持项目计划”的项目,其中,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额必须在1000万元以上,技术创新项目投资额则要在500万元以上。

  在申报程序上,市经委、市财政局将于每年5月、10月,分批下达预贴息、预补助项目计划和资金计划。凡税收解缴关系在市本级的企业,可直接向市经委、市财政局申报,税收解缴关系在区(市)县的企业,将由区(市)县工业主管局、财政局对项目初审后,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联合向市经委、市财政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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