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花”雇凶杀人死者家属索赔5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5日10:40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吴秀云 实习生沐杉)胡洁珊、胡洁茵姐妹雇凶伤人致死案昨天继续开庭审理。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调解,刑事附带民事原告同意取消精神赔偿30万,但坚持要求被告人家属代为赔偿其他款项共50万元。目前被告人家属已在法官的要求下各自回家筹款。

  2006年7月,在海珠区经营粉面档生意的胡洁珊姐妹因不满隔壁粉面档老板陈某抢夺其生意,先后花了7100元雇用李尉文等四名打手将陈某刺伤致死。昨天在法庭上,六名被告人一言不发。法官要求被告人家属回家尽快筹款。原告死者家属表示希望尽快收到50万赔偿为受害人善后。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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