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劳动关系就可享工伤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6日06:5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陈海英)“凡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用人单位必须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的参保和缴费手续。”记者昨天从顺德区社保局了解到,顺德从今年5月份开始实行新的农民工工伤事故防范治理制度,把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的农民工,先行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农民工:干活也有保障了

  老张来自四川乐山,在顺德容桂一物流企业工作已经4年多了。上个月,正在装货时,不小心被车上的货物砸伤腿,住进了大良人民医院。“听我们老板说之前已经帮我交了工伤保险,这次的医药费一部分是保险公司交,一部分是我们老板交,不用我花钱了。”听说保险公司可以帮他解决一部分医疗费,老张很是开心,“我们万一受伤也有医疗保障了”。

  据老张工作的物流公司负责人常先生介绍,6月初,在区劳动和社保部门的提醒和督促下,公司已经为10名外来农民工办理了工伤保险。

  记者走访顺德走遍镇街一些外来工集中的企业,大部分已经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但也有少数企业表示,新规定还不知道,将尽快为全部农民工办理保险。

  政策:农民工全纳入工伤保险

  根据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顺德分局制定的《顺德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对于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的农民工,可以从实际情况出发,允许先行参加工伤保险,其他险种包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在参加工伤保险后逐步参加。

  《意见》指出,凡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用人单位必须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的参保和缴费手续。

  办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手续时,必须全员参保,不得选择单位内部部分人员参保。农民工要求“四险合一”参保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其办理“四险合一”参保手续,不得强行要求农民工只参加工伤保险。

  《意见》还规定,对本市户籍的企业员工坚持实行“四险合一”的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全面保障他们的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等情况发生时的基本生活。

  实施:不办保险企业将受罚

  顺德区劳动部门表示,将首先采用抽样摸底调查、安全生产检查、劳动保障监察、工伤保险参保记录调查等多种方式,准确掌握企业用工人数。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稽核,对没有实现全员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各镇街建立稽查队伍,对农民工较集中、工伤风险较大的建筑、五金、家具等行业作重点稽查。对未按规定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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