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法列入今年立法计划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7日01:40 北京晨报

  该法旨在提高人民调解社会公信力

  新华社北京7月6日电(记者 崔清新 李薇薇)记者6日从此间召开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获悉,目前国务院已将人民调解法列入今年立法工作计划,司法部正在抓紧立法调研和草案起草工作。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指出,法制化、规范化是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保障。要立足人民调解的性质和特点,结合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实际情况,着眼于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以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没有法律约束力,这造成了人民调解员积极性不高、法院受理和审判法律依据不足等问题。

  200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2002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司法解释的形式明确了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约束力,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司法部同时也出台了《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