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积案一朝执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8日02:32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蔡艳荣 通讯员张丽)昨日上午,石家庄市桥东区法院执行局干警没顾上休息,成功执结一起已立案近两年的货运纠纷案件。

  该案的申请执行人钱某某于2004年8月至10月期间,3次委托石家庄市桥东区一家托运站托运货物,并代收货款总计5275元。经钱某某多次催要,托运站仅给付钱某某800元。钱某某遂向桥东区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经审查,作出支付令,托运站应在收到支付令十五日内偿还钱某某货款4475元及利息。

  托运站既未对支付令提出异议,也未履行。钱某某于2005年11月向桥东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向托运站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材料,限其履行还款义务,但托运站负责人焦某某拒不履行。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昨日上午,在执行局长于辉率领下,该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及部分法警一起找到托运站,再次向焦某某阐明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焦某某在强制执行的巨大威慑下,当即给付了执行款共计5100元(包括支付令本金及利息、诉讼费、执行费)。一起拖欠货款近2年的案件,终于划上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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