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农民维权案为何“10年不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9日12:00 光明网
倪洋军

  据中国百姓法制网报道,被称为“天下第一农民公园”的安徽颍上县八里河景区是国家级4A级风景区,更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环境保护“全球500佳”。1993年,该县村民靳亚章和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承包了一大片鱼塘。但是没多久村里为了扩建公园擅自将鱼塘扒了,80亩鱼池被毁,靳亚章将村委会告上法庭。然而,法院立案后拖了10年始终没有开庭审理此案。13年艰辛维权,以致他家徒四壁,负债累累,迟来的28万元赔偿款尚不足还债……

  农民群众梦想发家致富,是天经地义的;带领农民群众快步本小康,更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天职。然而,在一些地方,却经常看到地方政府为了所谓的“世纪工程”、“政绩工程”,动不动就强行拆迁、强制执行,全然不顾群众的利益是否受到损害,有关决策是否征得了群众的同意和认可。“以民为本”、“执政为民”变成了“以官为本”、“执政为利”。发生在安徽颍上县的这起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事件,应该说在全国也绝不会是仅此一家,而当事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辗转13年才讨得了一个并不算“完美”的说法,实在让人觉得有点气不打一处来。那么,是谁让农民群众的维权路如此漫长?漫长的维权路何时不再漫长呢?

  其一,官员的政绩冲动是群众利益受害的罪魁祸首。为官者,总要讲政绩。但官员的最大政绩应该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可是在一些地方,由于官员的世界观、价值观、政绩观、权力观发生了“扭曲”,他们不太愿意做一些惠及群众但可能不易利己的小事和具体事,而满足于建楼堂馆所、世纪广场等等一些比较显性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面子事业。并且只要有阻碍“工程”实施的,一律“无条件”地强制执行。殊不知,就在这种强拆、强建的过程中,群众的利益常常受到损害。但是,由于官员们掌握着国家权力,他们想干什么好像还没有干不成的。按理,安徽颍上县建“天下第一农民公园”也可能是为农民建一个好的修养生息的场所,是为改善农民群众的生存环境考虑的。但是,他们在实施的过程中,由于没有正确处理好发展和群众利益之间的矛盾问题,导致了上述这场悲剧的发生。

  其二,官员的媚权情结是群众维权艰难的真正元凶。在官场,小领导要听大领导的,下级要听上级的,部门要听政府的,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之所以如此“唯上”,说到底还是迫于“权力”的作用。官大一级压死人,说的也是这个道理。本来村民靳亚章近乎看到了收获的希望,可一位领导来视察时认为环绕公园的水面太小,靳亚章承包的鱼塘刚好挨着公园,镇政府决定征用靳亚章的鱼塘扩大公园水面。村支书说,扒鱼塘这事是颍上县八里河镇的党委书记张家旺亲自下的指示。就是这样一个“指示”让靳亚章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踏上了漫长的维权道路。在用金钱和权力编织起来的复杂官场关系网中,群众的一些正义和呐喊常常被淹没掉。这10年来,靳亚章曾无数次到颍上县人民法院、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徽省政府、阜阳市政府等有关部门反映,光到北京就去了5趟,可始终没有什么结果。有关部门之所以会如此“冷漠”,权力保护权力是一个主要原因。有了类似的官官相护,群众的权益怎能得到有效维护?

  其三,执行的有法不依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最大障碍。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科学执政,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然而,在地方上,一些官员却常常将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干预法律,导致司法公正受到严重践踏。原先,靳亚章与村委会是有受法律保护的承包合同的,可是合同生效一年多后,当时的乡政府突然推翻了村两委的研究决议,同时也否决了这个合同,所属村鱼池被强行收回。地方政府的目无法纪已经到了令人咋舌的地步。事件发生后,靳亚章首先向颍上县公证处反映。经过现场勘察了解,1994年12月10日,颍上县公证处作出《关于靳亚章与潘冲村鱼池承包纠纷的调查报告》,该报告书载明:(一)潘冲村违约,应赔偿靳亚章全部损失;(二)潘冲村应将该鱼池继续承包给靳亚章经营。天真的靳亚章以为有了这份“调查报告”就相当于有了铁一般的事实,就可以将潘冲村告倒。可是法院的暧昧态度,让他一等就是13年。要不是媒体的关注和曝光,靳亚章不知还要等多久。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像靳亚章这样的合同纠纷,法院应当在6个月之内审结,最长也不能超过9个月,为什么10年来颍上县人民法院不仅没有审结,甚至连开庭这些基本程序也不走呢?这其中的“猫腻”一看便知:那就是有人在故意不作为。就连最后的“调解”也让人十分费解。赔偿价码由最初的52万被压到32万,再到最终的28万,法律的天平被一次次地人为践踏。由此可见,公权力一旦介入了司法程序,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就变成了一句美丽的谎言。

  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利益大于天。这是很多地方政府和党员领导干部经常挂在嘴上的一句话。可是,群众的利益到底应该怎么去维护,却常常在一些地方保护主义和官员功利主义面前,被蒙上阴影,甚至发生变形。民主法制、公平正义,难道一定要借助媒体才能维护吗?而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非要等群众在检查组面前下跪或中央领导插手才能得以解决吗?我们的某些地方政府和地方官员,拿着国家发放的俸禄,握着群众赋予的权力,难道就不能为祖国和百姓实实在在地做一些好事、办一些实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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