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用工情节严重 禁入建筑市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0日04:26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 袁弘)用工单位要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总承包企业要对其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全责;非法用工、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随意延长工作时间、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要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全省通报——昨日,省建设厅下发《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重点检查 强迫劳动恶意克扣

  《通知》要求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所有在建项目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建筑工地是否存在非法用工、强迫劳动、限制人身自由、故意伤害以及恶意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每一个工地都要查清情况、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做到全面彻查,不留死角。

  对排查中发现的非法用工、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随意延长工作时间、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要严肃追究用工企业和项目经理的责任,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全省通报,情节严重的采取禁入建筑市场的处罚。对排查中发现有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雇用童工、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要通报有关部门坚决依法处理。做到发现一起,及时处理一起。

   市场监管 “两场”联动全程管理

  《通知》提出要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各地要加强资质审批、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合同履约等各监管部门以及有形建筑市场之间的配合协作,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转包和违法分包、任意进行合同变更、拖欠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和违约行为,实现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全过程管理和联动执法。要通过对“两场”的有效联动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努力构建和谐公平的建筑市场环境。

  兑现工资 总承包企业负全责

  在确保农民工工资兑现方面,《通知》明确各地要继续坚持用工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总承包企业对其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全责的原则。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备足流动资金,不得以业主拖欠工程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的工程价款支付收入要首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坚决杜绝拖欠行为。要进一步完善欠薪投诉制度和日常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对拖欠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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