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68亿元教育乱收费为何不如数退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1日00:14 红网

  2002年以来,国家发改委通过8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查处教育乱收费68.51亿元,实施经济制裁47.21亿元,其中退还学生家长29.77亿元。日前,国务院纠风办发布上述信息。(《新京报》7月10日)

  国务院纠风办曝光了全国教育乱收费情况,数额高达68.51亿元,可谓触目惊心。其实,对于学校教育乱收费行为,公众早已见怪不怪了。作为一名普通老百姓,最为期待是,不仅要对教育乱收费行为问责,更要把乱收费的钱完璧归赵,如数退还给学生家长。

  现在的情况是,对于大多数学校而言,违规收取的费用被查出后,大多收归地方或国家财政,或者在惩罚责任人之后,继续保留在原单位改作其他正常用途。值得人们关注的是,教育乱收费不能如数退还家长,已成为全国性的常态。譬如说,据报道,广西查出自2002年春季开学以来全区教育乱收费超过1.08亿元,退还给学生只有795万元,退还学生的数额还不到10%(《新华每日电讯》2003年12月22日)。人们不禁问,能收上去为何不能退回去,乱收的费用究竟用到什么地方?

  学校按国家规定收取一定合理费用,家长大都会积极配合,毫无怨言。然而,如果学校收取不合理的杂费,对于家庭条件富裕的学生来讲,也许并无大碍,而对大多数处于弱势群体的家庭来讲,即便多收一分一厘都是不可承受的额外负担。所以,学校和有关职能部门应该心知肚明,既然是乱收费,就说明它是违法所得,就应当无条件地全部退还学生。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多数教育乱收费并未退还。

  教育乱收费不能如数退还家长,其负面影响不可低估。一方面会制造不公。不合理的乱收费,大多是学生家长的血汗钱,甚至是从亲戚好友手里借的钱,如果对乱收费用光收不退,显然,对缴费人不公平,也属对人民极其不负责。另一方面不退还学费,实际上是将原本是教育机构过错责任所产生的后果,再次强加给受害者,这无疑等同变相乱收费。

  对于教育乱收费为何不能如数退还,教育部一位权威人士这样解释——由于有些学生已经毕业,这些款项归还本人有相当难度。其实这种说法听起冠冕堂皇,实则并不值得一驳。正如有人这样质疑,学校既然能想着法子乱收费,难道就想不出退还学费的“点子“吗?

  因此,笔者认为,当务之急是由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牵头,通过制度设计,建立一套完善的退还机制,比如说,实在是无法退还的,可进行减免住宿费、书费方式妥善处理,等等,这不仅可以有效保障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也可能有效遏制学校违规收费的冲动,从而最大可能保证缴费人的切身利益。

稿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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